近些天被娛樂圈的各種瓜砸的頭暈目眩,一個沒吃完,另一個又掉下來了。正好最近正在看一些人類學相關的書,不妨學以致用,跳出人類自己的視角,從生物人類學的角度來看一下這些人類物種一個社群的瓜是怎麼長起來的。
動物生存的動力
人類自認為是萬物之靈,其實不過是哺乳綱/靈長目/人猿科/人屬/智人種,與黑猩猩是同一屬。其生存的動力與地球上其他動物沒有本質區別,生存的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個體的生存,二是繁衍後代。只不過人類這種動物對個體生存的含義有所擴大,不僅要肉體生存,還要活得開心些。但生存的底層邏輯仍然是寫進了基因之中,可能個體上有例外,但大資料上還是保持了動物本性。
動物繁衍後代的獎勵機制
動物的繁衍是透過交配行為完成的(代孕除外),為此,基因演化出了讓神經系統分泌荷爾蒙、多巴胺等功能,對交配行為進行促進與獎勵,表現在生理上就是性衝動與性快感。由於生殖資源的稀缺(因為雌性發情期短暫且不確定),雄性之間產生了競爭,強壯且俊美者更能獲得雌性的青睞,同時雄性演化出了隨時可以交配的能力,以便獲得更多的交配機會;而雌性一般在交配完成後、幼崽長大前,體內會分泌一些激素,避免進入下一個發情期。
動物幼崽養育
或曰:何以雌性人類不受發情期限制,也和雄性一樣能隨時性行為?
木匠曰:為了更好的養育幼崽。
獨居動物中,多是雌性動物擔負起幼崽的養育任務,雄性動物只是作為播種機而存在,其存在動力只是個體生存,以及獲得交配完成後的性快感獎勵。而群居動物中,通常由雄性和雌性共同擔負起幼崽養育任務。
而對於人類幼崽的養育而言,不論是原始社會還是在當代,都是非常消耗精力的,雌性為了讓幼崽更好的生存下來,離不開雄性伴侶以及社群的支援,為此必須要拴住雄性,於是演化出了交配行為不受發情期限制的能力,這樣做有兩個好處:第一,給予雄性足夠的獎勵,減少其追求其他雌性的機會;第二,讓雄性對幼崽是自己後代的這件事堅信不疑(即便是隔壁老王的),這樣雄性才心甘情願共同養育幼崽。
人類社會特殊的一面
由於人類演化出了所謂的高智慧,並且發展出了所謂的文明,生存需求和繁衍需求的形式也做出了相應改變。原本個體生存需要足夠的食物來源、遮風避雨的窩等,在人類社會都體現在金錢上;雄性繁衍後代的競爭力在人類社會中體現在金錢、地位、相貌、性格的競爭力。更重要的一點,雄性人類的交配行為變得像獨居動物一樣,為了追求交配完成後的性快感獎勵。還好雄性人類延續了與雌性共同撫養幼崽的那部分基因,體現在現實中就是舐犢之情、愛子之心。
與張某生育一子,卻為何不願意與之結婚?
從前面的生物學角度來看,由於華某是妥妥的富二代,有雄厚的物質基礎,可為個體與配偶提供了充足的生存保障;當然這種強大的保障能力也能為華某帶來充足的異性資源。若是保持單身的身份,可以享受到更多的資源傾斜,得到更豐厚的交配獎勵。若是被一個女人拴住,無疑是為了一棵樹而放棄了一片森林。而張某未婚生子,可能更多考慮的是如何拴住華某,獲得充足的生存保障,並更好的撫養後代。
剛才說了人類區別於動物的是發展出了文明,而文明的存在是以社會組織為前提的,家庭則是社會的基本單元。若是大部分的人都不婚生子,家庭將不復存在,當前的人類社會模式也會隨之瓦解,至於新形成的社會模式和人類文明是什麼樣、是好是壞,還需要人類學家繼續探討。或許未來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時確實不需要家庭了也未可知。
鄭某為何找代孕又棄子?
代孕這種事情絕對是違背生物學的自然規律的,但於人類社會而言,又是生存與繁衍博弈的結果。
人類幼崽的生養要消耗雌性的大量精力,還可能降低生存競爭的能力(比如身材走樣、錯失工作機會等)。由於鄭某對個體生存質量的過分追求,權衡之後選擇以最小的生存代價去獲得繁衍需求,所以出現了找人代孕的行為,雖然可以理解,然而生而為群居動物的人類,還是應當遵守人類社會的法則。
而棄養行為則完全違背了生物的本能,作為雌性人類,養育幼崽是寫進基因的生命本能。若是迫於生存需求,放棄繁衍後代,是可以理解的。既無生存壓力,且已生育了幼崽(即便是代孕)卻放棄養育,絕對是違背生命本能的。
基於生物人類學,如何評價華某、張某、鄭某?
木匠曰:當前人類社會尚未發展至不婚生子的階段,華某、張某不婚生子若是帶來示範效應,會對當前人類社會組織模式造成衝擊;而鄭某棄養行為是違背生命本能,連動物都不會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