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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的相對性

在上篇文章《光是什麼?》裡,我提到過什麼是質量。質量是物體物質的多少。而物體是相互作用的一方,物質的多少就是相互作用的量的多少。所以,所謂質量就是相互作用中,作用的量的多少。

在狹義相對論中,物體的質量被分為靜止質量和運動質量。靜止於靜止座標系的物體的質量為靜質量m0;靜止於運動座標系的物體的質量為動質量m。它們有如下關係。

m=m。/(1-v2/c2)1/2

v為物體運動速度,c為光速。也就是說,相對於觀者,靜止時物體的質量為靜質量,運動時物體質量為動質量。動質量大於靜質量,並隨著物體運動速度的增加,動質量與靜質量的差△m也會增加。當v趨近於c時,△m趨近於無窮大。

△m=m0[(1/(1-v2/c2)1/2-1]

可見,運動物體的質量有個增量,這個增量的大小是與運動速度的大小有關的,並且是正相關的。我們知道,物體的運動是相對的,也就是說,同一物體在不同觀者的座標系裡的運動狀態(速度)是不同的。所以,同一物體的質量在不同觀者的眼裡的質量是不同的,一句話物體的質量是相對的。如果我們把質量的多少看成是物質的存在的多少,或者說是否存在!那麼存在就是相對的。

從上節中可知,質量是相對於不同運動速度的,而運動是由力場作用而形成的。所以,物體的質量與使之運動的,或者說作用於其上的力場相關的。而力場的作用就是物體的相互作用。所以,物體的質量表觀了相互作用的量的大小。設一物體在力場F的作用下,空間位移量為dl,時間位移量為dt,力場強度為E,起始(靜止)質量為m0,那麼終點質量m,有。

m=m。/(1-2∫Edldt/c2)1/2

當力場為恆定力場,既力場作用強度不隨時間變化時,有

m=m。/(1-2∫Edl/c2)1/2

而質量的增量△m,有

△m=m0[(1/(1-2∫Edldt/c2)1/2-1]

當力場為恆定力場時,有

△m=m0[(1/(1-2∫Edl/c2)1/2-1]

可見,質量的增量與力場的作用總量∫Edldt呈正相關,也就是說,質量表徵相互作用的大小的量。所以,質量的本質就是相互作用的大小的量。

上節有句話,存在是相對的。這與我們基本的世界觀是相對應的嗎?存在是相對的,是相對於什麼的?是相對於觀者的。不同的觀者,同一事物是否存在,是不確定的。一物相對你存在,相對於他就未必存在。這不是唯心主義嗎?是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大多數人在聽到這個結論時,會驚得目瞪口呆。物質是有質量的,沒質量就沒有存在。而質量來源於力場的作用,沒有作用或者作用的總量為零,質量就為零,物質就不存在。而力場的作用是相對的,所以,存在是相對的。這一段邏輯推論是沒有問題的,問題的關鍵在於相互作用——力場的存在是相對的嗎?

讓我們進行一個思想實驗。地球的引力場中,一人甲置於一個封閉的空間中(比如宇宙飛船中)作自由落體運動(相對於地球表面靜止的觀者A)。在A的觀察中,甲受地球引力作用,加速向地球落去。若甲有一夥伴B,則B與甲相對靜止,他們相互都處於失重(失去重力)狀態。也就是說,甲與B並沒有感到地球引力的作用。或者乾脆說,地球相對A是存在的,相對於B是不存的。其實,地球上的每個人都處於宇宙物質的引力場中,但以我們自己(地球)為參考系,它們都是不存在的。可見,事物是否存在是相對於觀者的態度的。

我們大多數人是唯物主義者,存在決定意識,是從小堅定的信仰。難到我們的信仰錯了嗎?不對,關鍵是存在的定義出了問題。我們的一般觀念中,大家都生活在萬物世界裡,相對於人的萬物就是存在本身。因此,存在決定意識,也就成了物質決定意識,進而質量也就決定了意識。但存在是有分別的,分為絕對存在與相對存在。所謂決對存在是指作為人的認知物件的世界的本體存在,它是絕對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在存在。而相對存在是人的心靈對絕對世界本體認知而成的人的觀念世界。前者是自在的,除了存在不具有任何現實的性質,不可知,也不可說。既佛的彼岸世界。後者是此在的,是人對自在本體認知的結果,是觀念世界,是自在本體在人心中的對映。不但可知,還能大說特說。這是佛的此岸世界。而我們把此岸的存在之物——物質,當成了自在存在本身,所以才有了物質決定意識的錯誤認知。而一般人又把現實的物質存在當成了自在存在本身,所以,在聽到“存在是相對的”這句話時,才會錯愕不已。正確的說法是:自存存在是絕對的,此在存在是相對。而我們認知的、生活的、思想的一切,都是此在的。所以,對觀者來說,一切都是相對的。這就是相對論的核心本質。

相對觀者——人來說,自在世界對映於此在世界的最本質的存在是相互作用——力場的作用。而此在世界反映該作用的認知概念分兩個方面。一是作為相互作用的一方的物質質量;二是作為相互作用一方的物體的時空。或者說,此在世界是透過物質的質量變化和時空變化來認知自在世界的。這就是力學要研究的本質內容。從這個意義上講,質量和時空是相通的,或者說質量和時空是統一的。它們都表徵相互作力——力的作用的大小——能量。時間的本質是動能,空間的本質是勢能,它們共同由速度來表徵。所以,所謂時空的變化,就是速度及其變化。而質量本身就是能量的表現形式。時空與質量和能量的關係,由下式表達。

E=mc2

之所以上式中出現光速c,是因為在時空中,或以時空來認知,表達自在本體時,物質的運動速度不能超過光速。或者說,時空的認知結構中,速度不能超過光速。超過光速意味著,相互作用關係的破裂,或者說心靈不再能夠用相互作用的形式認知本體世界。人——觀者的世界坍塌,時空和物質會從此在世界中消失而進入另一個世界。同時在此在世界中留下大量的,不再以力學的結構——時空+質量的方式存在的存在——能量。詳細論述見下篇文章。

或許你會問一個問題。在上面所討論的質量增量△m中,都有一個靜止質量m0的存在,而且是不變的。它是怎麼來的呢?靜止質量,其實也可叫慣性質量,或者乾脆稱之為慣性的標量。所謂慣性,就是物質的一貫狀態,未改變的狀態。而力是改變物質狀態的唯一變因。所以,慣性狀態即未受力的作用,或者受力作用總量為零的狀態。慣性質量,也就是未受力的,或者受力作用總量為零的物體的質量。什麼叫不受力,或者受力作用總量為零?我們知道,物體是否受力是相對於觀者的,所以,物體的靜止質量也是相對於觀者的。同一物體的靜止質量相對不同觀者是不同。而觀者的不同,是指其受力作用的量的不同,可見,靜止質量與力的作用有關。可前面說了,靜止質量是不受力,或受力作用總量為零時物質的質量啊?那麼,靜止質量與相互作用有何關係呢?讓我們作如下分析:我們說靜止質量與不受力或受力作用總量為零時的質量。這裡的靜止是相對的,是相對於某個觀者的。相對於這個觀者沒有作用,不是絕對的沒有作用,而是前期作用給觀者留下的作用結果,這個作用就叫做前作用。在相對觀者的所有慣性系,都是前作用的結果。所有物質的慣性質量,都是相對於觀者的前作用的量。所以,慣性又叫物體保留前作用結果的特性。慣性質量,又叫物質前作用的量。它和物質的慣性時空的量,共同構成了前作用的總量。此時,由於無作用,或作用停止,物體的質量不變,能量也不變。或者說,它們不隨時空的變化而改變。我們知道,物質是相互作用的一方,物質的質量當然必為作用的量綱。所謂靜止質量,就是相對某個觀者,前作用結束時,保持靜止狀態的物體在前作用中,獲得的作用的量。

以上是慣性系中的討論,其實在非慣性系——力場時空中也同樣。在任意時空中物體的世界線上任選一點為觀者,此時觀者的極小的時空臨域都可看成是慣性系(線上任意一點極小臨域都可看做慣性系),當然也可選其為靜止時空,那麼在這個觀者看來,此時的物質的質量就是靜止質量,而之前所受的作用不就是前作用嗎?那麼,此刻前——過去任意時刻的質量都應小於靜質量,而後未來任意時刻的質量都應大於靜質量。可見,動質量未必一定大小靜質量,未來質量大於等於靜質量,過去質量小於等於靜質量。同理可知,未來時空鐘慢尺縮,過去時空鐘快尺脹(以後文章中會作具體分析)。

如果宇宙真的始於大爆炸,每個作為觀者的人,我們認知到的世界一定是不同的世界,除非我們採取相同的基礎觀念。那麼,我認識的物質的質量,必為大暴炸所給於物質的質量。不同的觀者,大爆炸可能不同。同物也未必有絕對的質量及時空。還好,我同在地球,有相近的觀念基礎,否則,人類的文化就無法交流。同時,也讓我們認識到不同文化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重要性。因為,它可以讓我們看到不一樣的世界。所以,求同存異,和而不同,有容乃大,才成為東方文明中,至高的道德準則。

從上面的分析中也能看出,所謂慣性質量,就是引力質量,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中的等效原理,其實根本沒必要作為原理提出。因為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本來都是力場作用的量。慣性質量是觀者的當前質量,是世界線上某點的前作用的量,也是當前作用中表現的受作用量。這是愛因斯坦相對論中的物質的質量,那麼,在牛頓時空中呢?

牛頓時空是絕對時空,牛頓把時空看成是絕對的均勻的自在存在。其實就像相對觀者靜止的座標系。相互作用停止,力場作用守恆,不再改變其中物體的質量和時空關係。因此,物質的質量是確定的,不變的。時空也是均勻確定的,不變的,相互無關的。因此,牛頓定律必須限定在這個確定的靜止時空中。物體是靜止的,時空是靜止的,質量是確定的。比如,萬有引力定律中,兩個物體質量必須是靜止質量,而它們相對觀者必須是靜止的。否則,定律就不能成立。

F=GMm/r2

式中的M、m都為靜止質量。所以,萬有引力定律可表述為:相對某個觀者靜止的物體之間的萬有引力,與它們的靜質量的積成正比,與它們之間距離的平方成反比。當然,在牛頓時空裡沒有動質量,也就沒必要強調靜質量。但我們要知道牛頓定律必須限定在牛頓時空裡。當然,牛頓其它力學定律也可做相應修改。所以,我反對把牛頓力學看成是相對論的牛頓近似,它們的時空基本就不同。

綜上所述,我們是透過作用物的質量、時空——力學變化來認識自在本體的,這就是力學的全部意義!。真的嗎?我們不能透過其它方式來認知、反映世界本體了嗎?當然不是。否則,我上篇文章不白寫嗎?

讓我們繼續上述思想實驗。上面我論述了在地表觀者A看來,飛船及甲作自由落體運動,有力場,有物質——地球存在。或者說A的世界裡有地球。但在觀者B看來,飛船和甲都靜止不動,沒有引力場存在,沒有物質——地球存在。或者說,在B的世界裡沒有地球。更確實地說,透過力學的認知心靈,B認識不到地球的存在。但此時,B在指向地球的方向上,在飛船上鑿了個洞並架上望遠鏡(設飛船相對地球的速度遠小於光速)。他看到了一顆藍色的星球。地球相對B來說就是存在的。雖然,飛船感受不到地球的引力。或者說,地球存在於B光學世界裡,不存於B的引力世界裡。不鑿個洞,B無法確知外面的世界;鑿個洞,他才發現失重於地球引力場中。否則,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失重於引力場中,還是根本就不存在於引力場中。或者說,他根本無以判斷是否有引力——地球存在。

地球上的每個生靈,可能都處於B的同樣的茫然不知的狀態,如果不是仰望星空,你如何知曉浩瀚無垠的星辰大海?如果真有外星生命,它能否同意堅守的世界觀念。每隻井蛙都一方自己的世界,而佛祖的不同,在於他知曉,眼前的世界之外,還有世界。甚至,那才是真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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