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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打遊戲大概3個月了,這並不是我第一次戒遊戲。

剛開始玩這款遊戲時,大部分時間都挺開心的。後來,隨著工作和生活的不順,遊戲慢慢變成我逃避現實、消磨時光的依賴品。

所以那段時間,我是邊打遊戲,卻又經常在事後後悔乃至於沮喪。

現在我知道,我是遊戲上癮了。

是喜歡還是想要?

時間回到1970年代,科學家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實驗人員代號為B-19:科學家把B-19的大腦和一個電極連線起來,B-19每次按電極,都能得到因電擊大腦特定部位而感到的快感。

不出科學家的預料,B-19開始反覆按下電極。但讓他們意外的是,在一段時間的實驗後,B-19雖然不再因為電擊而感到快樂,他還是會忍不住反覆地按下電極。

密歇根大學生物心理學和神經教授肯特·貝里奇(Kent Berridge) 說:雖然B-19已經不能再透過按下電極得到快樂,但他還是忍不住“想要”得到這種快樂。

這看起來是相互矛盾的:雖然實際已經得不到快樂,還是忍不住“想要”得到這份快樂。

如果說,我們做一件事時能真正感到快樂,那這就是我們“喜歡”做的事。

B-19一開始是能透過電擊感到快樂的,那時的他“喜歡”做這個事。但後來,按下電極已經不能感到快樂,也就是他已經不再“喜歡”做這個事。不過,這不妨礙他“想要”做這事。

喜歡和想要,是不同的。

上癮的真相:喜歡和想要

B-19對電擊上癮了。

上癮行為研究專家肯特·貝里奇認為:所謂上癮,就是喜歡和想要的分離;而且是想要的程度,遠遠高於喜歡的程度。

這就好比我之前玩遊戲:剛開始時,玩遊戲是開心的,所以我是真的喜歡玩。後來,雖然遊戲帶給我的快樂已經很少,我還是忍不住想要一次一次地開始下一盤遊戲。

當我上癮時,我“想要”玩遊戲的感覺,比“喜歡”玩遊戲的感覺強得多。

除了遊戲上癮,現在有一樣東西也經常讓人們上癮,那就是網購。

回憶下,我們網購時,最興奮的是什麼時候?如果是下單和收快遞的時候,那你就要警惕是不是已經上癮了。

購物的本質的滿足我們的需求,比如孩子喜歡一個玩具,買下來玩的時候特別開心。但如果,買的東西本身已經無法滿足需求或說原來就沒有這需求,你只是忍不住“想要”買,那這就是“想要”大於“喜歡”,也就是上癮了。

上癮要治嗎?

其實,上癮本身並不一定會帶來痛苦。

比如,很多人喝咖啡已經上癮:他們想要喝咖啡的渴望,比真正喝到時的快感更強。但這並不會讓他們感到痛苦。

真正讓人們痛苦的,很多時候並不是上癮這件事本身,而是在這表現下更深層次的因素。

比如,我玩遊戲上癮痛苦,其實是討厭自己透過遊戲逃避生活中的問題。而網購上癮,很多時候也是因為生活壓力無法舒緩。

認識到這點很重要,這可能提升人們戒掉上癮的機率。

上癮行為本身要不要“治”,根本在於這件事是否會給你帶來痛苦。如果會,那需要更深層次地思考,這痛苦的根源在哪裡。

我們一起收穫新知,實踐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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