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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與能量守恆定律”的發現,實際上已經說明:物質與能量“存在”或“消失”的概念被徹底推翻。物質與能量只會從一個形式的存在轉化為另一個形式的存在。存在者不可能徹底消失得無影無蹤,不存在者也不可能憑空產生。物質與能量的“存在”或“消失”,這原本只是由於在科學尚不發達的時代,人們憑藉肉眼觀察所形成的“錯覺”。類似的錯覺,還有亞里士多德提出的“物體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的學說。今天的我們都知道伽利略那個著名的比薩斜塔試驗,也都不會再有“物體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的錯覺了。

然而,為什麼許多人知道“物質與能量守恆定律”,卻依然會被“存在”或“消失”的概念牽著鼻子走呢?具體來說,這類人的生活內容就是兩個主題:一是絞盡腦汁去得到自己原本“沒有”的事物;二是絞盡腦汁去永遠佔有自己原本“有”的事物。於是,在這種對於“我有”還是“我沒有”觀念上“執著的迷信”,就掩蓋了他對於事物本身“如何去用”的關注度。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奇怪的現象?主要就是拜無處不在的各種商業廣告所賜。商業廣告的本質目的是什麼?為什麼商家要主動花大價錢做廣告,而讓消費者免費看?當然就是商家為了自己多賣貨、多賺錢的目的而已。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最終讓消費者有實質的掏錢的“行動”,商家就需要先給消費者植入一個“觀念”。“心動了,才會行動”,所有的商家都深諳此道。那麼,植入什麼樣的“觀念”,才會讓消費者產生“心動”的效果呢?兩個訣竅:一是把“產品“與“善惡”或“好壞”的概念聯絡起來,“買了”就是“善”或者“好”,“不買”就是“惡”或者“壞”;二是把“產品”與“擁有”或“失去”聯絡起來,“買了”就是“擁有”,“不買”就是“失去”。仔細去看一看,是不是所有的商業廣告都是如此呢?“這款化妝品,可以改善肌膚,讓你擁有永遠年輕的面容”,稍微有點常識理性的人都能知道這是“瞪眼說瞎話”,但依然還是心甘情願地排隊去搶購。當消費者終於得到了夢寐以求的產品而沉浸在“善”和“擁有”的快樂中時,商家也在為自己的成功舉杯慶祝。這看似是“雙贏”的結果,然而,去留意一下消費者購物之後的舉動:買到手之後真的有在認認真真地“用”麼?用到一滴都不剩?還是用了兩天甚至連包裝都沒拆就隨手就放在了櫃子裡呢?且不說這些產品的功效到底是不是真如商家所宣傳的那樣神奇,就算真的是神丹妙藥,不認認真真的用,怎麼會有效果呢?這種“反智”的表現,原因就在於:一些消費者其實更在乎的是“擁有”這個產品的滿足感,而忽略了對於“用”和“效果”的關注。

假如,“擁有”這個產品真的是“物超所值”,那麼商家又何必大費周折地主動把產品賣給消費者呢?可見,商家心中明明是“寧可要錢,不要產品”,卻在廣告中宣傳“物超所值,買到即賺到”。當然,這並不算是“欺詐”。這只是當今社會生活中,再普遍正常不過的現象。光明正大,並不違法。在目前這種社會秩序下,想搞活經濟、搞活商業就必然離不開這樣的方式。如果覺得“不合理”,那麼也不能怪罪於某個具體的商家,只能說社會秩序仍然存在著“不合理”性,有尚待完善的地方。馬克思也早就為人類社會描繪出了未來的出路所在。然而,為了達到未來更理想的狀態,現今的這個尚不完善的狀態是必經之路。用道家的思想來看待現在與未來:“在什麼樣的道上前行”比“已經達到了什麼樣的目標”更有意義。“適者生存”,在現今狀態下最明智的生存之道:一、身為商家,要學會在法律所規定的合理範圍內去運用這樣的商業宣傳技巧;二、身為消費者,不要太過於迷戀於廣告宣傳中所營造的“有”或“沒有”的概念,多去關注一下“如何用”的問題。“產品”本身只是工具而已,真正發揮作用的關鍵在於“妙用”。抖音上刷到的各種時裝博主,總能打扮得光鮮亮麗,而且穿著從不重樣。這大概不可能是他全款買下、穿一次就扔掉的。如果冷靜下來想一想,也覺得“用起來”比“我有”更輕鬆愉快,更豐富多彩,也不妨效仿之:如果僅僅為了“用車”“用房”“臨時用一下XXX”,那麼大可不必非得自己全款買下。特別是對於“讀書學習”這件事來說,買再多的書、報名參加再多的培訓、花錢再多,“學不進去”,那也是白搭。而如果真的是想學、願意學的話,其實也有廉價的、免費的獲取知識的方法,比如去公共圖書館,比如上網。雖然生活中仍然有這樣那樣的不合理,但是仔細想一想,其實就算沒什麼錢,也可以得到很多很有價值的東西。那些抱怨生活沒希望、“命不好”的人,還是因為自己太懶。

在“物質與能量”的維度上,“存在”或“消失”的概念不成立;而在具體的“形態”的維度上,這個概念倒是可以講得通:一袋糧食吃完了,做為糧食的形態,原本“存在”,現在“消失”了;一個新生命誕生了,做為這一生命個體的形態,原本“不存在”,現在“存在”了。在“形態”維度上所觀察到的“生生滅滅”也是有意義的。最主要的意義就在於有了“壽命”的概念。不同“形態”的穩定度是不一樣的,人的平均壽命有七八十年,蝴蝶的壽命只有三天,而紅杉樹可以活上千年。除了活物,死物也是一樣:冰箱、彩電、汽車、飛機都有自己的壽命,到了這個年限,不是說“活的變成死的了”,而是說“形態”損耗,喪失了“使用功能”。同樣,化合物、放射粒子等等也有各自的因“形態崩解”而產生的“壽終正寢”。正是基於這樣的規律,於是中國古人就發現,把具象的成品化為抽象的概念,用文字或圖紙的方式留存在紙張、木雕、石刻之上,更有利於儲存。“方法”比“實物”更有利於傳播與傳承,紙張、木雕、石刻的形態比自己的軀體更穩定,“壽命”更長。所以,古人都是把“著書立說”當做人生最有意義的大事情之一。所謂“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事實證明,這個方法確實有效:上千年前,用書的方式所記錄傳承各種製造工藝方法,我們今天仍可以“依法而制”。而百年以前的名家旺族,其現今的子孫後代手中基本上啥也不剩了。如果要給子孫後代留下一些東西的話,寫在紙上的手藝、方法或“家訓”的傳承,比實物形式的財產傳承更可靠。主次分清,本末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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