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兩天被茅臺總工程師入圍院士候選人,刷屏了。
看完,我咋感覺一些科學研究者,有點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感覺,你搞研究,你若牛,你也搞個國家科技進步獎,達到條件,你也參評啊。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文章中提到:下王莉的個人簡歷,她最拿得出手的幾項殊榮分別是:工程技術應用研究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入選中國酒業大師、首席白酒品酒師、中國評酒大師。
可是你知道人家總工程師有一個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
你有嗎?有你也可以參評啊?
茅臺酒廠的總工就不能評院士嗎?就認為人家是茅臺,就不能評選嗎?
你可以去查一下,國內院士中有多少人是企業背景的?
茅臺總工成為候選人,應該是人家達到了參選的條件,你沒有達到,你不要噴,好嗎?
如果針對此事感興趣,我認為並不是懷疑人家入圍院士的事情,而是應該懷疑茅臺總工入圍院士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的價值?應該懷疑王莉所做工作是不是自己所完成,一些企業院士候選人,其實都是憑藉著手中的權利,以權壓下,將下屬的科研成果,歸屬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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