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頭骨是真的嗎,真相是什麼?揭開瑪雅人13顆水晶頭骨之謎
從古至今,可以說,世界上沒哪一個文明,能與瑪雅人文明能抗衡的,因為瑪雅人給人類帶來無限的迷惑和神祕,很多都是已經超過人類想象範圍之外的,例現在天要跟你們介紹的,瑪雅人13顆水晶頭骨之謎。
傳說,瑪雅文明曾有記載說,在世界上有13顆水晶頭骨,與人類的頭顱大小相同,下巴可以自由活動,能說話,會唱歌,並且還記載著人類的存亡與開始,甚至能幫助人類解開宇宙生命之謎,預知人類過去和未來的祕密等,只要水晶骨頭聚齊13個在一起,就會產生各種超自然的能力,開啟其中的祕密。
伴隨著這些神奇的傳說,自然也會有很多質疑,最開始的時候,人類並不相信有這樣神奇的水晶頭骨存在,但直到人類真正的發現了水晶頭骨之後,才開始慢慢的接受傳說裡所描述的事情,雖然水晶骨頭被人類發現了,但關於水晶骨頭的傳說是真是假,仍是人類最喜歡爭論的話題,有人說這些頭骨都是偽造的,是騙子拿來騙錢的,一時間輿論譁然,到底真相是什麼呢?下面奇趣人生網小編就為你揭開瑪雅人13顆水晶頭骨之謎。
水晶頭骨存在嗎
19世紀,歐洲的探險家們,對這個傳說深信不疑,儘管一直沒人,找到過那些傳說中的水晶頭骨,但這些探險家們,並沒有放棄尋找,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在1927年,一位英國的探險家,也是大英博物館瑪雅文化委員會的成員黑吉斯,他在中美洲一處廢棄的古瑪雅城市遺址中,發現了水晶頭骨。
這顆頭骨是用水晶雕刻而成,高約12.7釐米,重達10斤,它做工非常細緻,鼻骨是用三塊水晶拼成的,兩個眼孔處是兩塊圓形的水晶,它的下頜部分可以跟頭蓋骨部分三塊水晶拼成的,兩個眼孔處是兩塊圓形的水晶,它的下頜部分可以跟頭蓋骨部分相連,也可以拆開,整個構成異常精巧。
儘管頭顱本身沒有什麼色澤,但是它能放射出一種明亮無色的光,彷彿夜晚明月的光環一樣。如果把它放在房間裡,將會有某種聲音,不時地從屋子的四周發出來,那聲音不像是樂器發出的聲音,而更像是從人的嗓子裡,發出的柔和的歌唱聲,在它發出的聲音中,還有一陣陣響亮悅耳的銀鈴聲伴隨其中。
之後,探險家們把水晶頭骨,帶回去研究,專家們研究過頭顱的表面及其內部結構後,肯定其歷史非常悠久,確是瑪雅時代遺留的文物,但更讓人驚訝的是,水晶是世界上硬度最高的材料之一,用銅、鐵或石制工具,都無法加工它,而1000多年前的瑪雅人,又是使用什麼工具加工的呢?另外,這種純淨透明的水晶,雖然硬度很高,但質地脆而易碎,要想在數千年前把它製作出來的話,只可能是用極細的沙子,和水慢慢地從一塊大水晶石上打磨下來,而且製作者?要一天24小時不停地打磨300年,才能完成這樣一件曠世傑作,即使以今天的科技製造水晶頭顱,也極為困難。
除此之外,科學家曾把水晶頭顱,與真正的人類頭骨比較,發現眼部特徵,稍偏於人類的正常範圍,其他與真正的人類頭骨相差無幾。然而近代光學產生於十七世紀,人類準確認識骨骼結構,是十八世紀解剖學興起以後,瑪雅水晶頭顱卻,是在非常了解人體骨骼構造,和光學原理的基礎上雕刻而成,一千多年前的瑪雅人,是如何掌握高深的解剖學和光學知識的?為此,科學家們又再度懷疑,水晶頭顱會不會是近代人的傑作。
一位瑪雅老人告訴說,這顆水晶頭骨,至少有10萬年的歷史,是為了紀念一位偉大的瑪雅祭司,而製作的,但沒有多少人相信他這一說法,科學家們試圖弄清楚,它確切的製作時間,但是石英水晶的物理屬性,決定了它永遠不會被知曉,到底這顆水晶頭骨經歷了多少年,沒人知道,但現在我們至少知道,水晶頭骨是真實存在的。
水晶頭骨的傳聞是真的嗎
根據傳說的內容,水晶頭骨裡隱藏了,人類起源和死亡的祕密資料,能幫助人類解開宇宙生命之謎。人們必須在2012年12月21日之前,找到全部頭骨,那天是迴圈了5126年的,瑪雅曆法的終結日,除非13顆頭骨聚集在一起,並按正確的位置擺放,否則地球將飛離軸心,而只有那樣做,頭骨的超自然力量才能挽救地球。
很顯然,現在距離2012年,早已經過去了很多年了,地球依然正常運轉,由此可見,這點肯定是假的,但前面又說,有很多祕密資料,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它會以什麼方式來告訴人們這些祕密呢?難道有一天它真的會開口說話嗎?既然人類已經找到了水晶頭骨,是不是意味著,關於水晶頭骨的傳聞,是真的呢?
為此,科學家們也對水晶頭骨,進行了各種實驗,但最終都沒有什麼結果,最終,科學家們一致懷疑,如果傳聞是真的,那水晶頭骨就有可能是一個儲存祕密資料的資訊儲存器,為了論證這一點,科學家們把水晶當做資訊的儲存介質,用鐳射把一些資訊寫進去,一段時間後義用指令將它恢復,裡面的資料完好無損,實驗證明,如果在數千年、數萬年前有人把資料寫進水晶頭骨的話,它依然可以儲存到今天。
如果水晶頭骨真的是一個資訊儲存器,那麼,數千年前的古代瑪雅人,是怎樣將資訊儲存進去的呢?他們是不是已經掌握了,現代人還沒有掌握的科學技術呢?人們又該如何將資訊提取出來呢?科學家們對此束手無策,之後便把這顆水晶頭骨放入了博物館。
水晶頭骨的真相揭祕
直到2008年,由英美兩國科學家,組成的研究小組,使用最新的現代技術,對在博物館珍藏的,水晶頭骨進行了一番檢測,在檢測結果顯示,水晶頭骨表面分析顯示,眼眶、牙齒、頭蓋骨附近,都有極其細微的旋轉劃痕,這跟珠寶加工裝置是很相像的,從對瑪雅人的了解來說,似乎瑪雅人並未真正掌握這門技術。而且打造的工具,留下的痕跡也證實,是在17-18世紀的砂輪打造的,所有,有可能是經過後來人工加工形成的。
但陰謀論者認為,科學家知道水晶頭骨的真正祕密,但出於某種原因,需要向公眾隱瞞真相,於是編造出水晶頭骨是贗品這一說法。
真相到底是什麼?目前的人類,還無從知曉。宇宙廣袤無邊,誰能肯定就只誕生了我們這一種具有自我意識的生物?也許在寂寥清冷的宇宙深處,正有一雙雙漠然的眼睛,冷冷地注視著我們。就如水晶頭骨中,那深陷的眼窩一般。?
上面這些敘述中的資訊太多,我們先來稍微拆解一下,得出幾個關鍵資訊:
水晶頭骨首次出現在1927年的宏都拉斯,和瑪雅人有關係;
頭骨科技含量非常高,單個頭骨中包括了解刨學、光學、材料學等多項現代科學,並具備不符合當時技術能力的製造工藝。水晶頭骨的製造者很有可能是瑪雅人,也可能是神或者外星人,總之最後這些水晶頭骨在瑪雅人手中,具體證據沒有,反正是“根據傳說”;
水晶頭骨包含了人類的一切資訊,並預言了2012年的世界末日;
科學家知道水晶頭骨的祕密,但出於某種原因隱瞞了真相。
這些流言基本上指明了這四點,那麼我們就一個一個來破解,先從1927年的宏都拉斯開始吧。
目前人類一共找到了四顆水晶頭骨,而不是一般流言中所說的三顆,它們是:
安娜頭骨
大英頭骨
巴黎頭骨
史密森尼頭骨
這四顆頭骨中,最著名的一顆是由比爾·霍夫曼所收藏的安娜頭骨,也是最富有傳奇色彩的一顆,正是這顆頭骨,開創了“水晶頭骨之謎”這個流言,也讓很多人對水晶頭骨深信不疑,所以我們就從這顆頭骨說起。
這顆頭骨之所以如此有名,是因為它和英國傳奇冒險家弗裡德里克·米切爾海蜇絲(Frederick Albert Mitchell-Hedges,一般姓氏簡寫為F.A. Hedges,故本文直接稱為海蜇絲)有非常重要的聯絡。
請別誤會,我說是“有聯絡”,可沒說這顆頭骨是他發現的,具體有什麼聯絡?等會兒再說,先看看這哥們兒怎麼傳奇吧。
海蜇絲出生於1882年的倫敦,家境殷實,父親是股票經紀人,並且有自己的公司。和所有的富二代一樣,這哥們兒不怎麼喜歡學習,十幾歲的時候聽別人蠱惑,說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就天天想著出門去看看世界,之後一言不合就輟了學。
也和所有的富二代老爹一樣,他爹約翰·海蜇絲(John Hedges)希望孩子能子承父業,所以孩子一退學,爹就瘋了,覺得孺子不可教也,非要拉著他在自己的公司學習交易股票,反正也不是學習那塊料,乾脆就在社會上鍛鍊本事吧!
可是海蜇絲不是個能老實呆住的孩子,最後他爹還是受不了他頑劣的性情,這孩子就是在家待不住,天天出去找地方探險,綁都綁不住,思來想去,總不能真的不要這個兒子了啊,所以乾脆,既然探險,咱就搞點正規的,於是通過關係,花了點錢,找了當時另外一個著名的探險家布魯克·米(Brooke Mee),讓兒子參加了他們的挪威遠征隊,去冰原上探險了。
他們出發的那天,正好是海蜇絲的16歲生日。
這趟遠征挪威一共是三週,挪威那茫茫大冰原可把海蜇絲給玩嗨了,等到這次旅行順利完成,回到倫敦之後,他就決定要成為一個像布魯克·米那樣的真正探險家,去世界各地,發掘真正的寶藏。
既然已經下定決心,那就開始準備吧。
他開始學習考古學知識和冒險常識,也開始學習航海術等等一個冒險家所必備的技能。
最重要的是,先說個媳婦,要不家裡人不幹!
很快,他就遇到了一個名叫莉莉安的姑娘,並和她共墜愛河,迅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後,無牽無掛他告別了家人,出發去了加拿大探險——大英本土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他了,反正殖民地多,加拿大那邊地廣人稀,去了可勁折騰。
在加拿大,他遇到了他生命中第二個重要的女人——安·勒古里昂。安他們家是從法國的布列塔尼省移民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科爾本港市,她父母一共生了10個孩子,她排老六,不過孩子多,就沒那麼在意孩子了,5歲的時候她和一個姐姐在科爾本運河邊上玩,結果姐姐掉進去淹死了。過了沒多久,家裡著大火,另一個姐姐也死在大火裡。
一戰爆發之後,他爹應徵回到法國為國效力,從此杳無音信。當時她7歲,她媽媽覺得心裡發慌,給法國的家裡人寫信也沒有回信,於是就決定回法國打探一下。可家裡孩子多,走不開,於是,心大的媽媽就派了安自己回法國,找到她的姥爺姥姥和小姨,看看能不能通過他們找到爸爸。
於是,7歲的安就上路了。在橫渡大西洋的時候,她看到了水面上有一根黑色的棍狀物,於是趕緊告訴了船員,船員當時就驚慌了,讓全船穿上救生衣,準備去見上帝,當時船上慌作一團,因為那其實是剛剛投入戰爭的潛水艇,不過幸好潛水艇並沒向他們發射魚雷,使得這些人平安的到達了法國。
在法國期間,他通過小姨了解到了情況——他爸已經因為毒氣戰死了。
當她把這個訊息帶回到家裡時,她媽媽正好要生第11個孩子了,一聽,嘎傢伙抽過去了,很快就死於分娩,不過神奇的是,在母親死後,孩子還是出生了,並且活了下來。
安的房子對面有個酒店,她所在的科爾本港是個垂釣的好地方,很多人來這裡住宿休假,當時有兩個普通美國遊客就注意到了安,因為家裡沒有了經濟來源,所以安就幫這些垂釣的遊客抓蚯蚓當魚餌,掙點零錢補貼家用。
這倆美國人一邊樂呵一邊和安聊天,結果聽到安的身世之後就同情心氾濫,哭了,沒事就喜歡多給安點錢,要不這小姑娘太可憐了。
有一天,這倆美國人在酒店裡認識了一個英國人,當然就是海蜇絲了,海蜇絲說是跑到加拿大來探險來了,探了一圈發現“加拿大好大好無聊”,於是就跑到了安大略來釣魚了。
這仨人通過釣魚和喝酒,結成了深厚的友誼,於是就決定三個人一起釣魚。
當然釣魚的時候,安就認識了這個舉止優雅的英國紳士。
安的自述是這樣的:
他有著向印第安人一樣古銅色肌膚,迷人的笑容和深沉的聲音。
其實就是少女懷春了,順便說一下,安這時候12歲。
海蜇絲也喜歡上了這個姑娘,因為這個姑娘“消瘦、漂亮、反應快且雙手靈巧”,於是倆人眉來眼去、親親我我,沒幾天就如膠似漆。?
這倆美國人也適時的敲鑼邊,天天和海蜇絲說這個姑娘好可憐,好無助,好窮困啊,你幫幫她他吧。
其實不用倆美國人說,海蜇絲也覺得這個姑娘好可憐,好無助,好窮困,可自己剛和莉莉安結婚沒多久,他們家裡也是倫敦上流社會的,哪有說剛結婚就離婚的,而且這姑娘年紀也太小了啊!好歹自己也是一個以成為冒險家為誓言的男人!這不用說符合不符合自己的身份,這事情也不合法啊!於是就開始陷入了糾結。
後來還是這倆美國人聰明,說乾脆,收養了安不就完了麼!海蜇絲眉毛一挑,拍著大腿說:對啊!我咋沒想到呢!
當然安家裡是窮,但也不是個隨便的家庭——她大姐死活不幹:你tm當老孃傻啊!?於是為了做她大姐的工作,海蜇絲也費了很大的勁,以證明“我們真的就是普通的父女關係”,但她大姐還是鬧了很久,最後拿到安和大姐翻臉,然後海蜇絲帶著安一走了之,跑到了紐約,辦了收養關係證明,安從此改名叫做安娜·海蜇絲(Anna Hedges),麻雀變鳳凰,進入了美國的上流社會。
據她自己回憶,當她第一次到了紐約,住在中央公園旁邊的豪華公寓裡的時候,她覺得“這一切都是夢,好怕夢醒來發現自己躺在大街上”,可見她原來窮到了什麼地步……。
另外,莉莉安是等一切手續都辦好之後才收到通知的,雖然沒有文獻記錄當時的情景,但我腦補了一下:“親愛的!Surprise!我給咱們帶回了一個閨女!”
算了,還是不繼續往下想了。
不管莉莉安怎麼想,反正安娜是正式進入了他們家,並且在以後的43年中,幾乎是每一天都陪在海蜇絲身邊,海蜇絲後期的所有冒險中,都有安娜的身影,一直到1959年海蜇絲去世為止。
兩個人的關係怎麼描述呢?無法描述,因為兩個人的自述中都沒有明確的描述這個關係,正常人應該也不會在自述裡說這些。不過還是有一些小細節可以透露一下,比如安娜的自述裡面就有一段:
當我做了一些蠢事時候,他會摸著我的頭(原文沒有說頭,我只是不想讓你誤會摸別的地方而已)說:“哦,你這個可愛的小山姆”。
你肯定會問“小山姆”是個什麼鬼?
“小山姆”的出處是美國女作家瑪麗埃塔·何莉寫於20世紀早期的一個系列故事?,這個系列故事一共有十本,內容就是一對叫做薩曼莎和約書亞·艾倫的年輕夫婦在鄉間旅行時候的冒險故事。這個系列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在何莉死後才被發現併發行的,輕鬆幽默的語言加上引人入勝的情節,在當時的英語世界迅速成為了暢銷書,瑪麗埃塔·何莉的名字也經常被和埃德加·奈與馬克·吐溫並列提及。
“小山姆”就是約書亞對他老婆薩曼莎的暱稱。
《薩曼莎在康尼島和一千個周邊島嶼大冒險》的首版封面
你看,少女這點小心思通過這樣的小細節展露無遺——我是爸爸的乖女兒,但爸爸有時候會用情人間的暱稱來稱呼我哦。
另外,安娜喜歡被人稱為山米(Sammy),有的時候和爸爸在一起見到陌生人,她會主動向別人報上山米的姓名。
請記住,以上所有內容都是安娜的敘述,海蜇絲對此並不負責人,因此事實如何,無從知曉,包括安娜身世被人指出了很多疑點,比如當時她的大姐據推算應該已經16、7歲了,卻派她一個7歲的小孩肚子去法國等明顯有bug的情節,但斯人已去,無從對證了。
安娜和海蜇絲在一起後,兩個人在幾個星期後就出發去了墨西哥,打算尋找當地的古蹟,結果古蹟參觀了幾個,還沒來得及自己去找,就正好趕上了墨西哥革命,被大名鼎鼎的墨西哥農民起義軍領導人潘·比利亞( Pancho Villa)的部隊所俘獲,海蜇絲利用白人的身份給潘·比利亞當了幾天間諜,然後逃回了美國。
回到美國的海蜇絲開始痴迷於完善自己的冒險理論,那就是——尋找亞特蘭蒂斯。他認為美洲瑪雅文明就是亞特蘭蒂斯文明,並且堅信“失落的城市”就在美洲大陸上,同時他也提出亞特蘭蒂斯文明史我們這個世界文明的搖籃,也就是後來格瑞姆·漢考克(Graham Hancock)在《上帝的指紋》一書中所說的“姆文明”的出處。海蜇絲後來所有的探險都是為了證明自己的這個結論,於是他在1920年-1930年之間,開始一趟又一趟的去中美洲,足跡遍佈哥倫比亞、英屬宏都拉斯、墨西哥等等國家,在那些已知的和未知的廢墟上冒險、發掘,但一趟又一趟的無功而返。
海蜇絲在中美考古,注意:女人不是安娜,而是他的長期合夥人里奇蒙德·布勞恩
?時間很快的過去了20年,到了1930年,海蜇絲還是毛也沒鼓搗出來,他不光在學術上(如果能稱為學術的話)一點作為也沒有,就連在考古發掘領域也沒有任何成績。
不過他的名氣倒是很大,畢竟一個富家公子哥冒險,光是給普通人講講故事也能把人給講傻了。你要知道,那個年代不像現在天上到處都是航班,普通人想出個門那可是要費了牛勁也不一定能做到的。很多人聽到了海蜇絲的故事之後,對那個野蠻神祕的世界心生嚮往,心態有點類似現在看富二代直播的人。很多小報記者也喜歡聽他講故事,他們總是把海蜇絲叫到豪華酒店裡,好吃好喝的聽他講一下午冒險故事,然後寫出來刊發,每次有他冒險故事的報紙都賣的特別好,於是海蜇絲成了一個傳奇冒險家。
海蜇絲的聲音低沉,而且口才很好,說話非常有邏輯,這些特點也是讓他的故事能持續走俏的關鍵。
很快,紐約的一家廣播公司就找到了海蜇絲,在簡單的接洽之後,就決定在每週日的晚上由海蜇絲本人來播講一個廣播節目,這個節目一經推出就大受歡迎,因為當時沒有電視,老百姓的娛樂基本靠聽著收音機腦補,那神祕的、在熱帶雨林深處響起的鼓聲,配上海蜇絲低沉的聲音,緩緩的講述著他在密林中與食人族打交道,進入失落的神殿中尋找傳說中的寶藏,和美洲豹、食人巨蜥等猛獸搏鬥,那真是扣人心絃,讓人聽得不由屏氣凝神。
到1959年年他去世為止,其實在後面的幾十年他沒有再進行什麼大型的考古動作,他的時間都用來做各種節目、寫書了。他一共出版了3本冒險傳記,故事越寫越邪乎,聽聽名字你就懂了:
《勇鬥巨魚》、《危險伴我同行》、《奇蹟與夢想之國》
你是不是覺得他的故事很熟悉,但又想不出來在哪聽過?
呵呵,沒錯,後來有倆電影業的好哥們兒,一個叫史蒂芬·斯皮爾伯格,一個叫喬治·盧卡斯覺得這故事太牛了,肯定能拍個好電影,然後他們鼓搗來了海蜇絲自傳的改編權,拍了一個系列電影叫做《印第安納瓊斯》(奪寶奇兵),是的,印第安納·瓊斯就是弗裡德里克·米切爾海蜇絲。
印第安納·瓊斯
其實海蜇絲的故事就到這裡為止了,他並不是什麼偉大的冒險家,但他確實是個偉大的冒險作家。偉大不偉大無所謂,但故事越說越邪乎,自然就會有很多人來質疑他,你的故事到底是編的還是真的?怎麼聽起來這麼不像真的呢?還有一些考古學的專業人士站出來說話了:他的故事你聽聽就得了,別當真。可能是覺得這一生在學術上碌碌無為心有不甘,也可能是為了反駁一下這些質疑他的人,突然,他爆了個大料。
在1954年出版的自傳《危險伴我同行》首版中,他提到了一個他在英屬宏都拉斯找到的奇怪神器:
那是一個水晶制的人類頭骨,距今大概有3600年的歷史,是古瑪雅祭師在祭祀時使用的工具,當犧牲者渴求死亡之時,水晶頭骨將會帶來死亡。
時間到了1967年,也就是海蜇絲去世了8年後,安娜突然宣佈要做一個巡迴展覽展出當年和他繼父——傳奇冒險家海蜇絲共同發現的一個寶物,就是這顆水晶頭骨,展覽是付費的,安娜巡迴了一圈掙了不少錢。1970年,安娜在接受媒體詢問的時候說:“據遺留下來的瑪雅後裔說,這個水晶頭骨是過去瑪雅大祭司做高階祭祀時候用的,會帶來死亡”。
安娜海蜇絲水晶頭骨
當時很多媒體很關注這件事,但並沒有引起巨大的社會反響,不過安娜搞巡迴展覽掙了錢,知道這玩意是個謀生的好手段。
這個頭骨是由一塊晶瑩剔透的水晶石雕刻而成,高和寬都是13釐米,長18釐米,比正常人類頭骨要小,下巴可以和頭骨分離。
在巡迴展覽結束後,安娜拜託一個叫弗蘭克·多蘭德(Frank Dorland)的自由藝術家短期“照顧”這個頭骨,他也順便對這個頭骨“研究”了一下,後面關於水晶頭骨的“不可思議”說法都是從這個弗蘭克嘴裡說出來的,比如他在認真的測量了頭骨後說:
水晶頭骨是被雕刻出來的,而且不是用金屬工具雕刻的,雕刻技巧非常的高超,完全無視了水晶本身的特質,雕刻出了高難度的弧線。找不到任何明顯的刻痕,牙齒上有過打磨的痕跡,推斷是首先用堅硬的石頭——很可能是鑽石進行初步雕刻,然後用較為粗糙的沙子打磨,而且打磨痕跡不是機器打磨,很可能是通過150年-300年的時間進行持續手工打磨。這個水晶頭骨可能成型與12000年前,而且他並不是水晶,是一種複合材料,因為和其他的水晶不同,這個水晶的溫度一直恆溫在21攝氏度,長久不變。
這神乎其神的?研究結果讓很多媒體打了雞血,大家瘋狂的找安娜核實情況,安娜也開始不停的接受著各種媒體的採訪,這時候的隨著美國人民的生活越來越安逸,媒體越來越活躍,正發愁搞點什麼大新聞呢,這樣的故事太對胃口了,安娜也藉著這個機會頻繁在媒體前講述這個水晶頭骨的故事以及海蜇絲主張的亞特蘭蒂斯就是瑪雅也就是世界文明搖籃的觀點。
1980年媒體專訪
?之後安娜又在70年代搞了幾次小型展覽,但故事越說越神奇,福斯都覺得不過癮,乾脆在1988年到1990年搞了一次歷時兩年的大型世界巡迴展,讓大家看個夠,也讓安娜賺門票賺了個足。
在1990年接受媒體採訪時,安娜詳細敘述了這顆頭骨的發現過程。
那是在1924年的英屬宏都拉斯(現在的貝里斯,不是那個通常所說的宏都拉斯),當時海蜇絲的考古隊正在發掘瑪雅魯班屯(Lubaantun)遺蹟,在為一個坍塌的神廟廢墟做清理的過程中,安娜無意間在廢墟的亂石中發現了這顆頭骨。
這段敘述最早被收錄在1990年拍攝的紀錄片《魯班屯的水晶頭骨》(Crystal Skull of Lubaantun)中,後來這個關於水晶頭骨來歷的說法也成為了安娜對外的統一說法。
安娜掙了錢,水晶頭骨出了名,這都沒關係,但既然你說這是瑪雅的神器,那麼就會招來真正的學者的關注,這在海蜇絲活著的時候,真正的學者就一直是海蜇絲故事最大的敵人,不管是安娜還是海蜇絲,都很討厭這些人。
在多蘭德對外公佈了他對水晶頭骨的“研究”之後,馬上就有一個叫理查德·加爾文(Richard Garvin)作家對他的結論產生了懷疑,加爾文當時供職於一家廣告公司,他公司的最大客戶是惠普,惠普正好在加州的聖克拉拉有一所專門的材料實驗室,主攻方向就是水晶。於是加爾文就找到了多蘭德,要求在惠普的水晶實驗室裡對這個水晶頭骨做檢測,多蘭德以“水晶頭骨不是我的,我做不了主”為理由回絕了。但加爾文是誰?策劃界的老鳥,你這點小伎倆他會不明白?於是加爾文直接找媒體,說這個水晶頭骨有問題啊,他們根本就不敢做檢測。果然,話一說出去,安娜就蹦出來了,說檢測就檢測,誰怕誰啊?很快多蘭德就帶著水晶頭骨和加爾文一同去了聖克拉拉。
因為惠普的實驗室只是個材料實驗室,所以就只針對水晶的質地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不用說,直接推翻了多蘭德的研究結果:
這個水晶頭骨的材質是單晶石英石,並不是什麼特殊材料,也沒有發現它恆溫的能力,可以分離的下顎骨的質地和頭骨整體的質地一模一樣。
雖然惠普的實驗室只能做材料測定,沒法做其他的技術測定,但不要緊,因為加爾文把這事情捅給了媒體,所以從美國東岸飛過來了一個英國人,他是諾曼·哈蒙德(Norman Hammond),波士頓大學考古學系教授,正好是研究瑪雅文明的專家,他在70年代初也去研究魯班屯了,剛剛結束研究回到波士頓,聽說這個水晶頭骨在加州,澡都來不及洗,馬上就飛去了聖克拉拉。
各路專家彙集加州聖克拉拉的惠普實驗室,為安娜頭骨做材料測定
在哈蒙德研究了這個水晶頭骨之後,他也得出了結論:
在仔細研究了水晶頭骨的牙齒後,並沒有發現多蘭德所簡稱的“自然研磨”痕跡,而是比較明顯的金屬加工痕跡,雖然不知道是什麼金屬,但很可能是砂輪,且頭骨多個地方都有金屬加工痕跡。
講到這裡,你總該知道這水晶頭骨是啥玩意了吧?不過安娜不承認這些結果,從此之後一直到她死,她拒絕讓她的水晶頭骨再進行任何科學檢測。可兩個科學機構都得出了結論,所以她承認不承認也不重要了。
2002年,發了財的安娜以95歲高齡嫁給了一個叫做比爾·霍夫曼(Bill Homann)的小白臉,也就是前文提到的目前這顆水晶頭骨的持有者。2007年4月11日,安娜百歲高齡去世,水晶頭骨作為安娜的遺物交給了霍夫曼。
安娜·海蜇絲和他年輕的愛侶比爾·霍夫曼
?霍夫曼是個篤信安娜的人,也可能是想讓自己的財產變多些,反正他選擇相信安娜和海蜇絲,相信他們的古文明理論,在安娜死之前,面對社會上對水晶頭骨質疑的聲浪,他就一直勸安娜把頭骨拿到權威檢測機構去做一次徹底檢測,打社會上這些質疑頭骨的人的臉,讓他們徹底安靜,但安娜一直不同意,兩個人靠著水晶頭骨的展覽費用和安娜的稿費以及各種節目的費用活的美滋滋。安娜一死,霍夫曼馬上行動了。
在安娜死後一個月,霍夫曼就帶著水晶頭骨去找了史密森尼學會(Smithsonian Institution)下的美國國立自然歷史博物館(National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
題外話,史密森尼學會是一個美國政府資助的,半官方的協會,下轄19家博物館和9座研究中心,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館管理機構,名字來源是英國著名的科學家詹姆斯·史密森(James Smithson),他去世之前把遺產作為禮物送給了美國,美國用這筆錢在1846年成立了這家以他名字命名的學會。
這次對於水晶頭骨的全方位檢驗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年之久,檢驗結果卻是是打了臉,但打的不是社會上質疑的人的臉,而是霍夫曼自己的臉。
在進行了紫外線檢測、電子顯微鏡檢測和電子斷層掃描之後,美國國立自然歷史博物館認為這個水晶頭骨有明顯的加工痕跡,可無論從材質或是加工方法上,都不符合“瑪雅時期”文物特徵,整個頭骨是由金屬器具加工,表面經過砂輪打磨,是一個典型的現代工藝加工產品,製造年代判斷為1930年代,晚於另一個水晶頭骨——大英博物館從1898年開始展出的水晶頭骨,也就是“大英頭骨”,而且這個水晶頭骨的大小和製作方式,與大英頭骨極其相似,很可能是仿製這顆頭骨製作。還有,通過對頭骨的面部復原研究得知,頭骨的原型是一位歐洲白人女性,並非印第安人頭骨。
另外,史密森尼學會還組織調查了對於安娜所說的“水晶頭骨的來歷”的真實性,結果發現,當時海蜇絲的魯班屯考古隊中,並沒有安娜的名字,也就是說她根本沒參與這次考古,而且考古隊中所有的日誌記錄也沒有發現安娜作為家屬隨行的記錄。
甚至詭異的是,安娜·海蜇絲這個人從來就沒有出現在過任何海蜇絲的照片中,就好像沒有這個人一樣。這也是安娜身世的第二個重大疑點,但基於收養以及水晶頭骨在安娜手裡這兩個事實,她和海蜇絲的關係應該沒有問題,至於是否像她自己所描述的那樣就不得而知了,不過我仔細想了想還是覺得有一定合理性的,畢竟海蜇絲是個名人,這些照片福斯能看,他身邊的人當然更能看見。
海蜇絲(大鬍子)和他的女合夥人里奇蒙德在魯班屯考古現場合影
?海蜇絲本人在1943年之前也從來沒有記錄過這顆頭骨的存在,他第一次有文字提到頭骨的記錄是1943年寫給他兄弟的一封信,裡面說他在1943年10月15日,在倫敦參加了一場蘇富比(Sotheby’s)拍賣會,買了了一個水晶頭骨……。
這顆水晶頭骨的所有者是當時倫敦的一位著名收藏家、文物商人悉尼·伯尼(Sydney Burney),自1933年起他就擁有這顆水晶頭骨,1936年一位叫做曼恩(Man)的人類學專家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描述過這顆水晶頭骨,1943年伯尼通過蘇富比拍賣賣出了這顆頭骨。
是的,這個頭骨是拍賣買來的,在1943年的10月15日,倫敦蘇富比拍賣了這麼一個水晶頭骨,當時被人匿名購買了,但這個匿名者就是海蜇絲,因為後來他自己的書信裡承認了這件事,也就是說,海蜇絲是自1943年(交貨已經是1944年了)才開始擁有這顆水晶頭骨的,現在你知道為什麼他在《危險伴我同行》的第一版裡寫了個故事,後面版本又給刪了吧?因為不嚴謹啊,蘇富比是有拍賣紀錄的,萬一以後有人要看這顆水晶頭骨,他拿出來,碰到行家一看,嗯?不對啊,你這不是當時蘇富比拍賣的那顆麼?這冒險家的名號就該被玷汙了。
不過說出去的話就像是發出去的微博,你覺得不合適刪了,可架不住有閒人截圖。這本書的首版還是被人找出來,並且挑出了這段描寫,成為了海蜇絲吹牛不上稅的鐵證。
其實美國國立自然歷史博物館真的懶得做這個測試和調查,要不是這件事情影響極大,霍夫曼又軸,早就打發他回家了。
為什麼?
因為美國國立自然歷史博物館裡自己就有一個水晶頭骨,由於所有權歸史密森尼學會,所以也被成為史密森尼頭骨!而且比其他幾個水晶頭骨都要大,一個重14公斤,高38釐米的大型頭骨,如果說安娜頭骨、大英頭骨、巴黎頭骨是同一個尺寸的普通頭骨,那這個史密森尼頭骨就是頭骨界裡爺爺輩的頭骨了。
美國史密森尼學會水晶頭骨
史密森尼頭骨的編號是No. A562841-0,來源是匿名捐贈,但這顆頭骨在此之前是有個著名的主人的——墨西哥獨裁者波費里奧·迪亞斯(José de la Cruz Porfirio Díaz Mori),前文中的潘·比利亞正是為了反對這位獨裁者而發動了農民起義,最後革命成功,迪亞斯被迫流亡海外,這顆水晶頭骨也就不知所蹤,直到1992年,一個匿名者又將這個頭骨捐贈給了史密森尼學會,史密森尼學會經過文物測定,認定這是一個“由金剛砂打磨而成”的現代工藝品,將它擺在國立自然歷史博物館裡展出,展出位置是“仿製文物區”。
不光美國學術界懶得理這個頭骨,歐洲學術界也對這個頭骨抱同樣態度。
先說說大英頭骨。
大英頭骨首次出現在大英博物館是在1881年,當時有一個法國文物販子叫歐仁·博班(Eugène Boban),這哥們兒出生在多明尼加,能說西班牙語和法語,嘴甜,會吹,沒啥文化,10幾歲就跟著當時的幾個考古隊混日子,倒騰點文物掙錢活命,後來不知道怎麼忽悠到拿破崙三世頭上了,拿破崙三世就認命他了一個“首席御用考古學家”,跑到中美洲去“考古”,還成立了一個“科學委員會(Commission scientifique du Mexique)”,其實考個屁的古,就是去找點文物帶回來賣,給大家掙點錢罷了。
歐仁·博班和他的墨西哥文物攤
?博班的文物生意做的很大,畢竟有官方背景,所以很快就在倫敦開了一家分店,既然是古董商店,那當然得開在大英博物館附近了,名字就叫“巴黎文物”,這樣相當於有博物館背書。
很快這顆頭骨就出現在了他的商店裡,但當時沒有任何說明。後來他想把這顆頭骨買給大英博物館,並和館方說這是“阿茲特克文明”的文物,大英博物館在研究了這顆頭骨之後,以“證據不充足”為理由回絕了他。
博班一看忽悠不了大英博物館,於是就帶著這顆頭骨去了紐約,畢竟那邊人傻錢多,文化水平也低。
果然,他一到紐約就忽悠了個大頭,來自密歇根州的房地產大亨喬治·希森(George H. Sisson),這哥們輝煌的時候據說買了半個芝加哥城,嗯,既然這麼有錢,買了這顆水晶頭骨也不是啥新鮮事了。
喬治·希森有個朋友叫喬治·昆斯(George Frederick Kunz),這個人是個礦物學家,對水晶特別感興趣,但不懂文物。這倆喬治湊一塊兒喝酒,希森就把這頭骨拿出來給這個昆斯看了,昆斯一看這個水晶好漂亮啊,正好他想帶一些自己的發現去參加美國科學促進會在1887年辦的展覽,希森不差錢兒,就讓昆斯帶著去了,礦物展覽嘛,自然有很多珠寶商參加,蒂凡尼(Tiffany and Co.,)也來了,一眼就看著這個做工很精巧的頭骨了,於是就和昆斯商量想要購買,昆斯就聯絡了希森,希森說沒事,喜歡就拿走,咱不差錢。於是在這次展覽最後的拍賣會上,蒂凡尼拍得了這個水晶頭骨。緊接著,還是在1887年,蒂凡尼竟然又聯絡了大英博物館,說在紐約買了一個“阿茲特克文物”,你們可能會敢興趣,這次大英博物館就接受了,因為博班是個文物販子,不可信,但有了蒂凡尼這麼著名的珠寶商背書,不買是傻子,於是大英博物館也當了回傻子。
不過大英這個傻子沒當多長時間,因為他們很快就整明白了這個頭骨的來龍去脈,包括我上面說的這一個大圈子。
這顆頭骨的製作年代是19世紀,並不是所描述的“前哥倫比亞”時期。
於是,大英博物館氣憤的把這個破玩意扔到走廊上去展覽了,編號Am1898C3.1,並且在下面標上了“製作於19世紀,曾被認為是阿茲特克文物,後研究證明是歐洲製造”的標籤。
大英博物館對水晶頭骨的說明
大英博物館水晶頭骨
你以為博班就忽悠出去了一顆水晶頭骨你就天真了,他大本營是巴黎,怎麼能放過法國人民呢?
在巴黎,博班找了一個著名收藏家叫阿方索·皮納(Alphonse Pinart),賣給了他一顆尺寸稍微大了一些的水晶頭骨,也是當成了“阿茲特克文物”賣的。過了沒多久,這皮納就找到了巴黎的布朗利河岸博物館(Musée du quai Branly),把這顆頭骨捐給了博物館。和大英博物館不同,布朗利河岸博物館一直把這玩意當文物展出,一直到了2007-08年,博物館看到了史密森尼協會檢測安娜頭骨的訊息,才發現貌似有什麼東西不對勁,於是想起了自己博物館裡也有這麼一個萬一,於是趕緊聯絡了法國博物館研究和恢復中心( Centre de recherche et de restauration des musées de France),經過中心的一系列斷層掃描、電子顯微鏡等等檢測之後,發現這顆頭骨果然也是和其他那幾顆頭骨完全一致,是由現代工具加工而成的,只是這次測量出了首次切割時間是1740年左右,但並不是說這個頭骨是1740年加工的,是說這塊水晶石1740年左右開採出來的,加工時間是18或19世紀。
巴黎布朗利河岸博物館水晶頭骨
?完了,不光是個人唄忽悠,連法國和英國的博物館都被忽悠了。
為什麼會被忽悠?為什麼同樣的頭骨可以忽悠這麼多人?
因為水晶頭骨冒充文物並不是個案。
當時的年代是考古學大發展的年代,各處的古文明遺蹟被大規模發現,全世界都掀起了一陣考古熱,而瑪雅文明又是考古熱點,所以市場上充斥著大量的“印第安文物”。正如現在你在很多文藝作品中看到的,頭骨和麵具,也是瑪雅文明的重要文物形態,因為野蠻啊,落後啊,當然就對這類原始薩滿教的玩意有特別的感情,所以在當時的文物市場裡,最熱的就是這類玩意。既然有市場,那麼像博班這樣的文物販子就會開始鑽空子,歐洲出現了大量的仿製文物作坊,很多人連中美洲都沒去過,靠著模糊的文物素描和自己的腦洞就能做出“瑪雅文物”來,反正他沒去過,買家也沒去過啊,在那個缺乏現代精確檢測方法的年代,文物交易全靠各種互相背書,被忽悠了也不稀奇。
早在1886年,美國史密森尼學會的考古學家威廉·霍爾姆斯就發表過一篇文章《混亂的墨西哥古董交易市場》(The Trade in Spurious Mexican Antiquities)抨擊當時這種無良行為。
那麼水晶頭骨到底是誰製造呢?
呵呵,這麼精巧的工藝還能有誰啊?德國唄。
史密森尼學會後續的研究表明,博班曾經多次和德國的一個“造假鎮”合作,當然人家這個鎮不是隻造價的鎮,只不過你花錢就有人幹罷了。
這個鎮在靠近法國的萊茵蘭-普爾法茨州(Rheinland-Pfalz),名字叫伊達爾-奧伯施泰因(Idar-Oberstein),17世紀時是歐洲最大的瑪瑙、玉石產地,開採業非常發達,而且有歷史相當悠久的手工藝傳承。到了18世紀,瑪瑙儲量被開採完了,這個鎮開始轉為金屬加工和寶石加工,到19世紀末期時,該鎮已經成為世界著名的寶石加工重鎮,鎮裡坐落著數不盡的項鍊工廠。到現在,這個鎮還坐落著德國寶石博物館(Deutsches Edelsteinmuseum)和德國礦石博物館(Deutsches Mineralienmuseum)。
在博班出售的很多假冒商品裡都有這個鎮的加工痕跡,而且在研究了這個“造假鎮”的工藝技術特點後,水晶頭骨的加工水準與這個鎮的傳統工藝非常接近,所以,水晶頭骨有很大的可能是Made in Germany,製造年代大概是1740年-1930年這期間,造了多少個不知道,但目前我們見到的只有4個,但基於當時頭骨製品在市場上相當流行,所以很有可能水晶頭骨只是這個鎮的業務之一,屬於歐仁·博班訂製加工產品。
說到這裡,水晶頭骨的故事已經清晰了。
不光普通人被忽悠過,連世界著名的博物館都被忽悠過,忽悠博物館的人是一個叫歐仁·博班的古董販子,他從一個德國的小鎮訂製了一批仿製的瑪雅文物,並把這批文物放到了市場上,然後這批頭骨就各自找了地方,一個從倫敦到了紐約冒險家的手裡,一個去美國轉了一圈又回到了大英,一個留在了巴黎,一個流落到了墨西哥最後又到了美國。其中海蜇絲手裡的那個,被和他保持著奇怪關係的女人添油加醋的編了一個故事,然後到處掙錢,受到了同樣抱著掙錢目的的媒體和一幫小報作家的追捧,活活把一個贗品說成了神祕主義者嘴裡的“上古神器”,而實際上這玩意和瑪雅人的唯一關係就是貼了個“瑪雅”的牌子。
再說迴文章開始時所整理的四個資訊吧。
前三個不攻自破了,首先這東西的來龍去脈是一個很明確的事實,最關鍵的是,2012年12月21日已經過去了很多年,我們這個世界還是好好的運轉著,頭骨中包含的那些瑪雅人不應該具備的現代科學和工藝技術也有了答案,因為那就是現代技術。
至於最後一條陰謀論,我不想浪費時間去辯駁了,只想問一句,科學家們這樣做,好處是什麼?你以為科學家都和你一樣,留著這些驚天大祕密等著在酒桌上侃大山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