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如果在路上撿到了別人的東西,應該及時歸還失主,不能私自據為己有,不然被失主找到還有可能要面臨處罰。但是有些人總是想不明白這個道理,覺得撿到的東西自己就可以據為己有了,撿到了別人的銀行卡,還會從裡面取點現金。
近日,四川省內江市夾江縣甘江鎮弱漹村的鄭先生在去鎮上買藥的時候,不小心把隨身攜帶的銀行卡弄丟了。當時他覺得銀行卡都是有密碼的,就算丟了別人也取不了錢,所以當時也沒著急去補辦,買完藥就回家了。
可是到晚上18:00的時候,鄭先生突然收到了手機簡訊,有人竟然利用這張銀行卡取錢了,而且一下就取了2萬多。當時鄭先生就有些著急了,這2萬塊錢可是他用來治病的,沒了可那麼辦啊,所以立馬就到派出所去報了警。
接到了鄭先生的報警之後,值班民警立馬根據鄭先生提供的線索,對他所經過的路段進行了調查,透過路上的監控民警發現,鄭先生經過之後,有一名戴著黑色口罩和白色線手套的女子把他的銀行卡被撿走了。
但是因為這名女子當時“全副武裝”,根本就沒有露出臉,警方也沒有辦法確認這名女子的身份,一時之間調查也陷入了僵局。後來民警轉換了思路,從這名嫌疑人落腳的地點開始查起,經過了接近8天的調查之後,終於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被抓之後李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她表示自己在撿到這張銀行卡之後也做過思想鬥爭,但最終還是沒有經得住金錢的誘惑。拿到這張銀行卡之後,她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想在附近的ATM機上查一下餘額,沒想到一下就猜中了密碼。看到裡面有2萬多的餘額,她就心動了。
但畢竟這些錢不是自己的,所以取了錢之後李某也非常緊張,她把錢取完之後就藏在家裡,沒敢花一分,而且因為這件事她一直很忐忑,吃不下飯睡不著覺,短短几天的時間就瘦了好幾斤。直到警方找到她,她才鬆了一口氣,感覺心裡輕鬆了很多。
老一輩的人經常會教育小孩子,撿到東西要歸還給失主,但是真正到自己身上的時候,為什麼又禁不住誘惑了呢?撿到別人的東西就應該及時聯絡失主,聯絡不上也應該交給警察,自己私自侵佔他人財物,這種行為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