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女士今年三十一歲,她在一家公司做業務員的工作,因為工作的關係,經常要在外出差。有一次她入住一家酒店,當時正在午睡。了;趙女士有一個特殊的癖好,喜歡不穿衣服睡覺。而在午睡的過程中,趙女士的房門卻突然被別人開啟,一個服務員帶著一男一女走了進來,當時趙女士自己身上什麼都沒有穿,在這一群人面前走了光。
趙女士很是生氣的去找這家酒店的經理,要求經理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酒店的經理卻表示說這個服務員將客人引錯了房間,本來是要去趙女士房間的隔壁房間。趙女士就表示這是酒店方面付的全部責任,要求賠償她1萬元的損失費用。而酒店方面卻不接受,說趙女士又長得不好看,誰會看。而且要不是你自己有裸睡的習慣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商家表示你根本不值這個價最多給你賠償一千元的損失費。
最後在調解下,酒店方面給哦六女士賠償5000元的精神損失費。對於這件事,我只能說這應該全都是酒店方面的問題,一個人在房間午睡,穿不穿衣服是她自己的事情。但是酒店方面的服務員擅自將陌生人帶入房間,這就是酒店方面全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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