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淺【媛創寫作變現營學員】
有求於人的時候,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可是有的人,請人幫忙自己還像大爺一樣,氣勢咄咄逼人,自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可是他們似乎忘了一點:社會不是你媽,沒有理由慣著你。
01自稱身份高的霸座男近日,在高鐵上,一名男子以要給手機充電為由,強行要求鄰座女子和他調換位置,遭拒絕後,男子態度及其惡劣,對女子進行指責怒罵,囂張地說:“我的身份比你高多了”。
拍攝者稱,此男子情緒十分激動,後來甚至動手打了女子,但是這一幕沒有拍攝下來。後來由於種種原因,女子將位置換給了這名囂張的男子。
鐵路部門迴應說,當時勸導之後兩人未再爭執,所以也沒有報警,呼籲廣大市民文明出行。
網友們都十分好奇,這位自稱高貴的男子,到底是何方高人。但是,調查結果讓人大跌眼鏡,原來他只是一名私企的退休高管。原以為是名王者,結果是個青銅。
即便在職場裡是一名CEO,甚至政界要員,但是在高鐵這樣的公共交通工具裡,大家的身份都是平等的——那就是乘客。
一個真正高素質的人,並不會總是向人標榜自己素質有多高;一個真正有品德的人,並不是用這種蠻橫無理的方式,展示自己的“高品德”。做著最無恥的事,說著最無恥的話,卻標榜自己多麼高尚。
“你要在我單位早給你開掉了”,但是我更想替這名被霸座的女子說:你要是我兒子,我早給你教育了。我又不是你媽,憑啥慣著你!
02出來混遲早要還的近幾年來,這樣的霸座事件屢屢發生,在這些霸座事件當中,影響最大的當數2018年高鐵霸座男孫赫,想必大家對他還記憶猶新。
“誰規定一定要對號入座?”
“現在你有三個選擇:要麼自己站著,要麼你坐在我那個座位上,要麼你自己去餐車上坐著去!”
“我站不起來,你們幫我弄個輪椅。”
“今天我又把一車廂的人耍得團團轉。”
誰曾想到,這些無賴之詞竟然出自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在讀博士之口。他霸佔一個小姑娘的位置還振振有詞,和列車員、乘警裝病耍賴,霸佔別人的位置毫無愧疚之意,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可是,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影片傳出以後,心懷正義的網友們,對霸座男胡攪蠻纏的無恥行為口誅筆伐,相關部門也對其進行了調查。
那段時間,孫某不敢接電話不敢出門,他釋出影片公開向當事人道歉。同時也受到了200元罰款處罰,並限期被加入鐵路徵信體系黑名單。
孫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付出了相應的代價。這個代價,不僅僅是鐵路部門的一紙罰單,還是人際、職業和前途等各方面的負面影響,更嚴重的是,信用上的汙點一輩子再也擦不掉了。
所以:勿輕小罪,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墮無間;一失人身,萬劫不復!
03拒絕為巨嬰買單之所以出現如此多霸座現象,無非是這些群體驕橫慣了,在漫長過往中,這種心中只有自己的自私行為,沒有承擔後果,助長了惡習。雖然已成年,卻是道德的巨嬰,認為佔座不會有嚴重的後果,只圖自己爽了,至於別人爽不爽,根本不在他們考慮範圍。
當我們出行時遭遇霸座怎麼辦?
首先,我們要有權利意識。按照所購買車票的座位號乘坐是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面對霸座行為不需要忍氣吞聲、委屈求全,這樣只會助長和縱容這種不道德的行為。
其次,維護自己的權利時,使用恰當的方式方法。
第一:禮貌地向對方說明情況,向對方出示自己的紙質車票和電子車票資訊,和對方禮貌溝通,排除誤會的可能。
第二:如果對方是惡意霸座,並進行言語和行為攻擊,我們應該保留相關的證據,及時與乘務員和乘警聯絡,請求他們出面幫助。
值得注意的是,面對蠻橫無禮的霸座現象,面對違背公序良俗的惡行,勸導、呼籲和調解不過是隔靴搔癢,並不能從根本上起到震懾作用。道德評判和輿論監督可能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更重要的,還是法律手段。
即將於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定:
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將“霸座”納入法典中,把當前的基本價值取向上升到了法律範圍,處置“霸座行為”已有法可依。
在這個法治社會、規則社會、文明社會,那些撒潑耍賴肆意妄為的“霸座者”,你媽可以慣著你,但是,法律不是你媽,不會一直慣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