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就跟大家說過,擇優理賠對咱們投保人來說,是一件挺好的事兒。
這不,第一個擇優理賠的案例,已經出來了。
賠了30萬。
這個福利,還是挺好的嘛!
事情是這樣的:
兩年前,L女士給丈夫J先生,在信泰人壽投保了百萬無憂重疾險,保額30萬。
今年5月,J先生因為左側肢麻木、活動不靈住進了醫院。
出院時被診斷為“急性腦梗死”,左側身子偏癱。
12月初,J先生去醫院複查,拿到了最終的診斷報告:
左側中樞性面癱左上肢肌力二級左手萎縮畸形左下肢肌力三級12月9日,J先生拿著診斷報告,去信泰人壽申請“腦中風後遺症”的重疾理賠。
本來他投保的百萬無憂重疾險,實行的是2007版的重疾險定義。
要想拿到腦中風後遺症的理賠,必須得達到“一肢或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或者其他兩項後遺症才可以。
(百萬無憂對“腦中風後遺症”的定義)
但是,J先生的診斷是“左上肢肌力二級”。
也就是說,按照2007版重疾險定義,他是拿不到重疾理賠的。
只能按照輕症來賠付。
無巧不成書,信泰前兩天出了“擇優理賠”的公告。
如果買的是2007版舊定義的重疾險,得了定義規定的25種重疾,投保人可以在舊定義和新定義中,選擇更寬鬆的理賠定義,來申請賠付。
說白了,保險公司承諾:
舊定義、新定義哪個理賠條件更寬鬆,就給咱們按哪個賠。
J先生的病情,恰好達到了新規對於“腦中風後遺症”的定義。
(重疾新規對“腦中風後遺症”的定義)
左上肢肌力2級,正好滿足了新規的第一個標準,“一肢(含)以上肢體肌力2級(含)及以下”。
所以,根據擇優理賠,信泰賠了J先生30萬的重疾保險金。
同時,還豁免了後續179010元的保費。
這是各家保險公司推出“擇優理賠”方案後,第一個爆出的理賠案例。
真的挺讓人高興的。
在這次理賠中,我還注意到一個細節。
有人根據J先生後續豁免的保費,結合信泰百萬無憂的定價,推測出了他的年齡。
投保那年,他才30歲。
也就是說,2年後的今天,得了腦中風後遺症的J先生,僅僅32歲!
多麼年輕啊。
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齡。
說句實話,新舊兩版的理賠條件,除了甲狀腺癌之外,其他病種的差距沒有那麼大。
所以咱們用到“擇優理賠”的機率,其實也不高。
但是看到這樣的案例,總是忍不住會去想,萬一自己是下一個“J先生”呢?
世事無常,誰也不知道,自己將來會不會得病,病到什麼程度。
現在有這樣一個機會,明確承諾,可以讓我們享受兩版重疾險定義中,最寬鬆的那一個。
不管保險公司是為了炒作也好,營銷也罷。
我們應該牢牢地抓住這次機會。
享受最大的理賠福利。
關於擇優理賠的解讀,我在之前的文章裡面,寫的很清楚:
想詳細瞭解的,自己看文章。
這裡就不再耽誤大家的時間了。
新舊兩版定義中,理賠區別較大的疾病,也做了個表格,看起來更清晰。
至於目前,有哪些公司推出了擇優理賠?
根據我們的統計,截止到12月15日晚,一共是31家保險公司。
列表如下:
後續如果有其他公司,釋出了擇優理賠的政策。
會讓顧問老師第一時間同步給大家。
可以擇優理賠的優秀重疾險,我也整理出來了。
如果你正打算買重疾險,可以參考一下。
前段時間給大家寫了這些產品的詳細測評。
想看具體產品分析的,移步這篇文章:
最後強調一點。
如果你買的重疾險,保險公司還沒有釋出擇優理賠。
不用盲目退保換產品!
退保必然會產生損失。
決定一款產品是去是留,關鍵是本身的保障、預算、保額等核心因素。
而不是“擇優理賠”。
就算沒有擇優理賠,保險公司賠付時,也必須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
關於這點,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23條,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也就是說,如果未來的醫學診斷,某些病種的理賠更適用於新定義。
那麼也是有爭取理賠的法律依據的。
不必過於擔憂。
更不必因此盲目承擔退保的損失。
實在拿不準的,把產品名字告訴我,可以幫你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