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警方將盜竊案嫌疑人餘某及其同夥“強制”送上了手術檯,取出了他們體內的針。這些針是他們特地花錢找人扎進去的,每一根都經過了特殊的處理,上邊塗抹了防腐液體,紮在靜脈血管周圍,精準地避開了大動脈,不會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他們平時就靠著這些“異物”逃避警方的打擊,覺得警方不能拿他怎麼樣。餘某對自己非常狠,擔心針太少不夠保險,紮了整整12根,當做自己的“護身符”,其他嫌疑人還吞食了金屬籤子,長度在20公分左右。
這些人在全國各地流竄作案,目標鎖定在全國各個大型演出賽事或者是音樂節,熱度高的明星開的演唱會,尤其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
一般來說,看守所不會收體內有異物的嫌疑人,在羈押期間一旦出了事,看守所也得承擔責任,若是警方將嫌疑人強制送醫,也需要冒很大的風險,因為針埋進去很容易,取出來難度很大,費用也不低,餘某等人做的手術就花了二十多萬。部分警察可能會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嫌疑人就是靠這一點一次次逃脫懲罰,直到他們遇到了非常較真的長沙警方。
當紅明星演唱會的門票一般不低,這就起到了過濾的作用,去看演唱會的人,用的手機價格比較昂貴的可能性會更高,對於小偷們來說,獲利空間要比在大街上隨機盜竊高出很多。而粉絲們看到自己喜歡的偶像時一般會特別興奮,就會疏於看管自己的財物,小偷們得手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小偷們為了逃脫法律的制裁,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施甸警方接到群眾報警電話,稱一男子在集市上試圖扒竊,被他人發現,請求警察出面處置。警察趕到現場後,卻發現嫌疑人陶某身旁有兩枚刀片,他的脖子上有劃傷,還在出血。詢問後得知,這是小偷自己劃的,他希望以此來逃脫懲罰。
但傷害自己並不能改變違法犯罪的事實,警方將其送到醫院緊急處理後,還是依法拘留了男子,讓他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東陽市某派出所接到過報警電話,多位車主表示自己的車門被小偷拉開,車內的財物丟失了。民警調查後將嫌疑人餘某抓獲,令人驚奇的是,餘某竟然隨身攜帶了一本《刑法》。他之前已經盜竊過兩次了,出來後不久又幹起了老本行,只不過這次想給自己留條後路,就學起了法律,只不過還沒有學透徹,就被警方被抓獲了。
這些小偷,對自己非常狠,站在我們常人的角度來看,可能會想:有這股狠勁兒,去幹點別的什麼難道不行嗎?都對自己殘酷到這種地步了,難道還不能吃苦嗎?小偷們往往喜歡賺快錢的感覺,不喜歡透過勞動慢慢地賺取財富,他們不會這樣認為。盜竊時一小時可能獲利幾千上萬元,工作賺錢來得沒有這麼快。
盜竊犯多數沒有多高的學歷,也沒有過硬的技能,加上沒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所以再犯的可能性很高,因為他們沒有謀生的手段。俗話說,人以類聚物以群分,小偷的朋友也同樣存在盜竊行為的機率很高,就算是有的人被教育過後想改邪歸正,也有可能受到狐朋狗友的影響,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對於極少數人來說,盜竊不僅能夠滿足他們的物質慾望,還能夠滿足他們的心理需求,讓他們覺得很刺激很快樂,從而盜竊成癖。
不管小偷們是因為什麼原因屢屢犯案的,我們都得知道一點,那就是不勞而獲的思想絕對是要不得的,我們要養成正確的金錢觀,一點點地靠自己的努力積累財富,不要幻想透過歪門邪道一夜暴富。來得太容易的財富,走得往往會很快。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