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師傅兩口子在外打工多年,最近想弄點水果來賣。那天用車把水果拉到村裡一個小區售賣,結果來了一個保安說不讓在這裡售賣。正準備收拾東西走人的,可是從小區裡面衝出3個保安攔著不讓離開。張師傅的老婆問對方為什麼不讓走,對方說他們的隊長要沒收車上的東西。看到對方像土匪一樣來搶東西,張師傅老婆就和對方發生了衝突,結果被打了。
接到老婆打來的電話張師傅急忙趕到現場,找到保安質問為什麼打人,還沒說幾句話就被3個保安按在了地上一頓猛打。關於打人的事保安隊長的解釋就是:張師傅來的時候手裡拿著一根鋼管,我們是正當的防衛。一開始我們看到他的老婆在附近擺水果攤,我們讓她離開而她說有顧客,等顧客買完再走。可是客人都走了她還沒有離開,之後就是態度惡劣還拿水果砸我們的隊員。
對於保安隊長的說法張師傅的老婆不認同,她說自己收攤的時候有點慢對方直接過來把我的秤搶走了。後來自己的丈夫過來被他們按在地上打,於是拿起剪刀捅了過去。受傷的保安已經被送往醫院治療,不過傷的不是很重。警察過來調解,保安這邊醫療費已經花了10000塊,隊長的意思就是讓張師傅他們拿10萬元了事。
目前這件事村委會已經組織多方協商,不過都沒有達成共識。張師傅認為自己賣點水果也不容易,讓我拿10塊不是要我命嗎?這些保安就是想讓我們上供給他們,沒給他們孝敬的錢就會被不斷地找茬。現在也只能看村裡的協商結果再說!
原本一件小事卻鬧成了大事,有話都不能好好說嗎?不過保安隊長要求賠償10萬元是不是有些過分了,這和土匪有什麼區別?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