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12月13日,廣東東莞的網約車司機艾先生接到一張訂單,乘客為一家四口其中有個小嬰兒,上車不久嬰兒突發疾病失去知覺。艾先生連闖三個紅燈將孩子送醫救治。為此,他要被扣18分,以及600元的罰款。交警表示如果提供相關的醫院證明,證實是為了送嬰兒就醫方可免除處罰,但該乘客卻拒絕作證,並稱闖紅燈跟他們沒關係。
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相信很多人都會對這個乘客的表現十分的氣憤,覺得這就是現實版的“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甚至會用盡畢生所學在網路上對他們進行口誅筆伐……
也許,這個家庭不願意作證是有難言之隱,而不是真的自私自利;也許事情會有反轉也說不定。這種負面的新聞,會影響大家的價值觀,甚至導致降低良知與道德的底線。如果有一天我們遇到需要幫助的人和事的時候,我們選擇袖手旁觀的理由成了怕被“訛”,所以選擇無視,而讓我們變得心安理得;亦或許,我們是那個需要被幫助的人,然而……
這個世界從來不是隻有是非黑白,當我們只以對錯作為做事情的準則時,我們這個世界將變得毫無溫度可言。衡量我們做人準則的除了法律標準,還有道德和良知。畢竟司機師傅最後依然表示:“即使他們不為我作證,我也不後悔。”
你看,他的良心告訴他,如果知道結果是這樣,他依然會選擇做同樣的事情,畢竟有些事情的對錯標準,是道德與良知在做指引。
魯迅先生曾說過,“不要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也不要為了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們,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熱,發一分光,就令螢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裡發一點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後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所以不要為了那麼幾個不同的聲音,就降低我們自己的道德標準,
你看,警察依然積極協助調取證據,為司機師傅證明了事情的曲末,對他免於處罰,並給予了表彰。所以正義從來不會消失,我們永遠要做一束光,溫暖自己,照亮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