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們集體乘車外出,前面由一小轎車帶路,我們乘坐的巴士跟車。沒走多久,遇到一輛寶馬車加塞進我們兩車中間。我們之所以跟車,是因為巴士車司機不熟悉路,小轎車是專門領路的。寶馬車一加塞,我們的司機就不同意了,藉機再次超車跟上了領路的小車。這樣一來,寶馬車主發飆了,於是開起了鬥氣車,他藉機超車後突然斜插猛拐到我們的大車前面來個急剎車,我注意到寶馬車司機滿臉怒氣,隨後又來了幾個類似的回合。這時,我們全車人都勸自己的司機別搭理他,不著急,安全第一,同時同車一位女乘客探出頭友好地與寶馬車司機打招呼,示意他我們在跟車。這樣才最終解決問題。
事件平息後,同車的一位警察感慨說,開寶馬車的人也不一定幸福,他可能遇到如何如何的問題,今天一天的心情都不好。這份感慨,既是對寶馬司機的理解、諒解和包容,也是對我們大車司機的寬慰與提醒。
是啊。當下能開寶馬車的人肯定是個相對有錢的人,他們外在光鮮,令人羨慕,但是有錢人未必就比窮人更幸福。當你有錢時,你的錢再多也只是個數字,一個概念,錢本身是不能直接創造幸福的。錢多了,錢怎麼花、花到哪裡去才是最重要的。因為許多會掙錢的人並不見得會花錢,有不少人因為花錢的地方不對反而害人害己,現實中太多這樣的案例了。此外,錢再多,在你不使用和消費時,錢本身就只是一個放在銀行裡的數字,或堆在家裡鎖在櫃子裡的一堆廢紙。錢本身不能自生意義和價值。
在幸福與金錢之間,最重要的是取決於你對金錢的態度,而你對金錢的態度又受制於你的生活閱歷,你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道德觀等,這些內容決定著你的金錢觀。就幸福而言,沒有幸福感的人是永遠不可能幸福的,因為幸福也需要感受幸福的能力與忠誠。一個善於與人分享生活生命中點點滴滴的人一定是一個極富幸福感的人。這樣的人才是領悟了生命價值真諦的人。人為物所累,人被金錢奴役,做個守財奴,物慾橫流,這樣的人只能透過金錢滿足生理慾望並從中獲得肉體的快感,他們不可能享有高尚精神情感的真正愉悅。特別是有些人所擁有的金錢財富不是靠自己誠實的創造性勞動所獲,而是與生俱來繼承前輩的遺產或透過其他不正當途徑所獲,比如有些富二代官二代及貪官等,貪官們估計連安穩覺也難得一個,而富二代官二代們一味躺在前輩的功勞簿裡生活,就根本談不上對勞動成果的珍惜。所以,他們驕奢淫逸,荒淫無度,精神無所寄託,很多時候如同行屍走肉,極其容易精神空虛,同時又趾高氣揚,自以為是,惹是生非,在困難面前不堪一擊,因為他們除了有錢,其他方面則一無所有。
所以,是坐在寶馬車裡哭好,還是蹬著腳踏車笑好,這個選擇並不難。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權利,最終就看你如何掂量幸福的分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