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這樣一段影片上了熱搜。
據一位女士爆料:
她在北京某飯店上廁所的時候,被一名6歲的小男孩給惡作劇了。小男孩強行推開了已經上鎖的廁所門,因為門鎖有點鬆動,所以用力推是可以推開的。
事後,這個小男孩竟然沒有絲毫悔意,還在一旁哈哈大笑。
於是,女子就去找孩子的家長理論,沒想到道歉沒有等到,等到的卻是一肚子氣。
孩子的家長不僅沒有表達歉意,反而是態度囂張的辱罵女子:“就你金貴怕被看,一個6歲的孩子,你跟他較勁,你有多委屈啊......”期間還讓該女子報警,跟警察說被6歲的孩子非禮了,還要在場的群眾趕緊拍,自己好出個名。
強行推開廁所門,侵犯了別人的隱私,作為父母,難道不應該先讓孩子給人道歉嗎?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事實已經在那了,犯錯了就要承擔錯誤。
有網友說:孩子可能是不知道里面有人,或許是太調皮了,不懂事。
孩子可以成長,那家長呢?難道家長也可以不懂事?非但不道歉,反而在大庭廣眾之下,當著孩子的面辱罵女子。這難道就是“言傳身教”,讓孩子覺得不是自己的問題,而是別人的錯誤。
有人說:人是有試錯成本的,而這個成本在兒童時期是最低的。如果有一些不好的苗頭在孩童時期沒有得到及時的引導和糾正,讓孩子形成了錯誤的價值觀,那麼將來孩子承擔的後果一定比現在大的多。
“護犢子”是每個家長的天性,但並不代表家長可以無腦護短。護得了一時的短,失去的是孩子價值觀。
還記得之前發生過這樣一起轟動全國的事件嗎?
18歲的哥哥在南京南站候車室摸妹妹的胸部,妹妹是未滿14歲的兒童,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猥褻,是一種性侵害行為。
然後這個女孩對於哥哥的行為是一種茫然的狀態,她根本不知道這個行為是在對她的傷害。
當時,他們的父母也在旁邊,可是他們對於兒子的行為放任不管,既不阻止兒子的行為,也不保護妹妹。
而以上這些問題都涉及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性別教育。
“男女有別”是我們老生常談的話題,從小我們就教育孩子女孩和男孩不一樣,不能在男孩面前脫衣服、 上廁所等等,但真正能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孩子又有幾個?
以前在網上看過有人做過這樣一個實驗:
在整個過程中,只有一個女孩始終拒絕換衣服。無論測試者怎麼誘惑她,她始終說:“我不敢在男生面前換衣服。”測試者問她這是誰告訴她的,她回答道:“媽媽”。
測試雖然簡單,但是反射的問題卻不容小覷。儘管我們再三強調,但真正意識到性別教育的孩子並不多。
弗洛伊德理論告訴我們,孩子在3到6歲,性別意識已經開始萌芽。
3歲是一個分水嶺。孩子2歲前,屬於性別意識朦朧的早期階段,好奇心是很強的,和異性父母洗澡等親密行為,能讓孩子對“男女有別”形成一個模糊印象,是對孩子進行性教育很好的時間。
這之後,孩子們的性別意識形成了。
3至5歲是幼兒性別意識發展的敏感期,大部分的孩子3歲以後就逐漸開始認同自己的性別,明白男生跟女生身體上的不同。
此時異性家長應當及時與孩子“分離”,避免過於親密的舉動,比如共浴、同睡一張床、嘴對嘴親吻等。
同時,3歲以後也是對孩子進行隱私教育和自我保護意識培養的關鍵時期。
這個時候,只允許同性家長為孩子洗澡,在洗澡時告訴孩子,學會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讓自己的身體被異性看到。這樣做能讓他們懂得“在異性面前不能隨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並且逐漸能夠劃清男女交往的界限。
性別教育同樣也是安全教育,孩子一旦形成了這方面的意識,也就懂得了要學會自我保護,明白兩性之間交往需要保持適當的距離。
性別教育應該滲透在日常生活的點滴中。在家庭生活中,異性父母與孩子逐漸的分離,尊重孩子的身體界限,讓孩子知道兩性差異,是父母做好家庭性教育的第一步。
那家長如何對孩子進行性別教育呢?引導孩子認同並喜歡自己的性別在童年時期讓孩子感受到自己性別的美好,儘量滿足孩子一些與性別密切相關的心理需求,比如允許女孩愛美且漂亮,允許男孩調皮且愛搞小破壞。
教會孩子,尊重別人在孩子對性別有了一定的認知後,家長需要告訴孩子不同性別就應該上不同的廁所,不能因為好奇而去偷窺別人的隱私,要學會尊重別人,照顧別人。
教會孩子在受到侵犯時要保護自己家長對孩子進行性別教育不僅是讓孩子去認識性別,尊重他人隱私,更重要的是要讓孩子懂得保護自己。要讓孩子知道受到侵犯時,要大膽拒絕,一定要第一時間告訴父母。
如果有人對孩子的隱私部位發生不正常接觸,要大聲拒絕;除了父母、爺爺奶奶的親吻外,對別人的親吻和不舒服的摟抱要大聲拒絕;如果隱私部位有不舒服的地方,女兒就告訴媽媽,兒子就告訴爸爸。
在孩子的教育上,我們能做的還有很多很多,在保護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健康上還有很多不足之處。孩子可以慢慢成長,學會尊重他人和保護自己。家長卻不能無知,對其放任自由。
給孩子性別教育,就是給孩子們的人生構建好第一道防線。
給孩子最好的愛,就是教會孩子保護好自己,讓孩子懂得每個人的身體都是寶貴的,不能隨心所欲。
我是丸子媽媽,育兒路上與你一路同行,教育好孩子是我們共同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