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這起案件在崇川區法院判決,法院認為超市員工拉住老人的衣袖等行為,完全沒有超過合理的限度範圍,老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發展所致,且老人猝死期間超市履行了安全保障義務和救助義務,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
從網傳的影片中我們可以發現,在這家超市裡,有一名身穿黃色衣服的女員工拉住了老人的衣服,雙方在這裡交流,同時從另外一處影片中我們可以發現,老人在超市冷櫃附近突然倒地,隨後老人被緊急送到醫院進行搶救,不幸的是搶救無效去世。
事情發生以後,老人的兒子以生命權糾紛為由起訴超市,請求判對方賠償費用38萬元,老人家屬稱,老人只不過是前幾天在超市購買了不新鮮的雞蛋,打算在超市退貨,結果遭到了拒絕,最終老人才作出了把兩個雞蛋揣在兜裡的行為,老人家屬認為,即便老人往兜裡揣雞蛋的行為是不對的,超市方也不應該限制老人的行動自由。
超市方面迴應,員工處於崗位責任制止老人偷盜的行為很正常,期間也沒有對這名老人辱罵毆打,另外在老人倒地以後,員工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老人被第一時間送到醫院搶救,雖然搶救無效死亡,但超市員工也履行了搶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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