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港獨頭目”黎智英正在香港地區荔枝角收押所還押。此前,黎智英已經被控相應的罪名。12月11日,黎智英再被指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2月12日,黎智英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提訴。審訊期間,黎智英提出保釋申請,隨後被法院駁回。考慮到案件的複雜程度,決定對黎智英實施還押看管,案件延期至2021年4月16日再訊。
“港獨”勢力在香港擾亂社會治安,肆意鼓動民眾包圍政府機構,召集非法集會,違反了我國《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正所謂“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既然這些“港獨”分子違反了我國法律,必然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涉港問題屬於中國內政問題,其他國家一旦妄加評論,就涉嫌干預中國內政。然而眾多歐美政府官員卻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公然為黎智英辯解。首當其衝的,就是美國。美國副總統彭斯和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相繼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文章,要求撤掉對黎智英的指控並“立即釋放黎智英”。隨後,歐美國家個別政客做附和態度,吹捧彭斯之流的言論。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馬斯拉里等人也對此案發表了相關評論,爭相在打壓中國上“出力”。
對此,12月12日,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進行了公開回應。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所有檢控工作均是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任何人都不應干涉或企圖干涉獨立的檢控決定。言下之意,對於黎智英的指控合理合法,完全符合中國法律規定,歐美政客不應該隨意干涉檢察方的決定。原本,對於黎智英的處理就完全屬於中國內政問題,歐美政客妄加評論是完全錯誤的做法。
此前,我國外交部發言人曾明確表示,蓬佩奧之流不要動輒干涉其他國家內政,否則一定會到處碰壁。的確,國家內政涉及國家主權問題,事關國家形象和尊嚴。任何一個國家在對待內政問題上都非常慎重,蓬佩奧之流注定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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