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楊女士的說法,林先生說要請他吃飯,中途卻跑掉了,還得他花了6800塊錢買單,更讓他生氣的是林先生對他還有猥褻的行為。
林先生:沒有。我說他把我錢搶包了,你信嗎?
林先生否認猥褻的說法,但是承認的確飯吃到一半走掉了,這是因為他感覺被騙了。
林先生:因為我感覺被騙了。
林先生:因為吃飯一他一瓶酒2萬多,還有吃個飯8000多,我沒有經歷過這種消費,他有這麼消費的嗎?
林先生:是啊,我感覺被騙了。
楊女士:但是那不算貴,因為那個店裡還有更貴的,還有20多萬的酒。就是很平常的酒,也沒有說很貴啊,到拍賣級別的那種。
點菜點了大幾千,一瓶酒要一兩萬,男方覺得太貴,女方覺得很正常。問題是林先生如果真的覺得被騙離開後,為什麼還跟楊女士約後續的活動呢?對此林先生沒有多說結束通話了電話。
據瞭解這件事情楊女士之前報了警,公安告訴我就說他只是一個給人家二手車店打工的,拿個幾千塊錢的工資,那些車也不是他的。楊女士覺得如果說欺騙的話,他才是被騙的一方。對方用一堆別人的豪車包裝出很有錢的樣子,結果被一頓飯吃出了原形。現在他計較不是這頓飯的飯錢,而是吃飯過程中被佔了便宜。
據楊女士說,當初兩人吃飯最上火鍋的包廂裡有6個服務員進出,他們有沒有看到什麼?
工作人員:這個的話你找警方去核實,這個不需要再說了,沒必要了你再說,不要在。讓律師他們過來好了。
最上火鍋表示這件事情他們不方便表態,也不想摻和。當初楊女士報警出警的是寧波鼓樓派出所民警表示,楊女士反映被林先生猥褻襲兇一事,由於證據不足無法立案,涉及吃飯買單的問題,在警方的調解下,最終雙方平攤了6800的餐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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