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的危險很多人都知道,但是隻要手握方向盤,行駛在寬闊的馬路上,就會有某些駕駛人“一不小心”超速了。這不,一位“準爸爸”拉著懷孕的妻子,在高速路上車速竟然達到183km/h。12月17日,高速交警二支隊通報了這起違法行為。
12月15日上午,一輛黑色轎車因超速行駛引起了民警注意,為了行車安全,民警在懷仁收費站口將其攔停,進行檢查。經路面卡口測算顯示,駕駛員在二廣高速499KM+300M處,以183km/h的速度超速行駛,而二廣高速全段限速為120km/h。面對民警,駕駛員承認自己超速了。卻一再解釋,自己的妻子懷孕四個月,準備去醫院做產檢,因為著急所以開得快了點,還不斷向民警求情別處罰。
雖然產檢心急,但載著孕婦超速行駛,豈不是更危險?民警對駕駛人超速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高速民警提醒,不管遇到什麼著急事,都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安全當兒戲,哪怕你的“車技”再好,超速行駛依舊存在很大的風險。而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首先,超速使車輛的安全可靠性降低,直接影響駕駛操作的穩定性,同時易造成車輛部件的損壞。
在高速條件下,車輛一旦發生碰撞,衝擊破壞力大,易導致惡性事故。在制動效果上,車速每增加一倍,制動距離約增加四倍。此外,超速行駛時,駕駛員精神緊張,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容易疲勞。同時,速度太快,駕駛員會對相對運動的速度變化估計不足而造成措施過遲,影響操作的及時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