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0期:兩拳兩ko境界下的正當防衛!
前言:《亮劍》中李雲龍有這樣一句話:“不許放空槍,爭取一顆子彈幹掉一個敵人”。如今,江湖驚現高手,白衣小夥相志偉一拳一個,拳無虛發,10秒兩ko。
這場發生在咸陽高速收費站的“全武行”,牽出了法律的傳統難題:相互鬥毆與正當防衛的區分。因為我平常也愛看拳擊和自由搏擊賽,對此饒有興趣,寫下此文,僅作探討!
法律人看問題,先看事實。正所謂:事實不查清,則談法律無意義。
先看事實:綜合現場影片、警方通報、民警簡述、當事人陳述來看,我們可以比較精準地還原出現場事實:
白衣男子相志偉在高速路口停車取卡的過程中,對方變道,相志偉沒有及時做出避讓,因此發生了口角。兩名黑衣男子叫囂著將相志偉從車裡拉出,掐脖頂在車頭推臉,此時相志偉沒還手。兩黑衣男子繼續推搡並伴有腳踢動作,此時相志偉伸出手避開對方攻擊。在黑衣男的女友黑衣女加入到推搡相志偉隊伍中,相志偉女友(紅衣女子)上前推開黑衣女子,黑衣男子一把狠狠地把相志偉女友推搡到車上。一剎那,相志偉做出了反抗,一把重重推出黑衣男子,兩名黑衣男子主動衝上去,後被10秒內擊倒。
再看法律:何為正當防衛?我國法律規定,為了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
剩下要做的事,就是心中充滿正義,目光不斷往返於事實和法律之間,將二者不斷拉近。
初看ko現場,第一直覺是雙方鬥毆,鬥毆無防衛,依法可治安處罰。但細看影片,兩個年輕人,體重不知道多少公斤,不講武德。拽人出車、鎖喉、推搡,訓練有素,有備而來。倚仗人多優勢,以為吃定白衣男子,蓄意挑釁,咄咄相逼,在小小的讓道糾紛中逞拳頭大。多人湧上,拳打腳踹,大有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之意。
在此危急時刻,不出手等同捱揍,相志偉被迫反擊,出手重推黑衣男,人之常情。緊接著,一人上前被一拳放倒,另一人接下來還要動手,也被一拳放倒。
顯然,兩個黑衣男是主動動手一方,而白衣男是被動防禦一方,只是白衣男的戰鬥力出乎兩人意料罷了。因此,在這場短暫的PK過程中,白衣男是在防衛,憑實力取勝了。
刑法蔡雅奇老師認為,這種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於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
結語:以往的正當防衛,奮起反抗者往往是弱者,如山東辱母案、崑山龍哥案。相志偉的道歉為這場pk附帶了職業屬性,變成了強的一方需要道歉,反而混淆了事情的本來過錯。
這種邏輯本身是不通的。相志偉道歉了,讓法律非常尷尬。“誰強誰沒理、誰弱誰有理”的觀念不能在社會上大行其道。我們的社會應該講規則、重道理,不能讓那些維護自身權利的人為此而寒心,讓那些仗著自己弱小而肆無忌憚。
因此,講規則、講道理才是判斷事情的內在標準,而非職業、強弱等外在屬性。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南拳北腿,略知一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