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新聞,進入大眾視野。2015年底,安徽合肥江某因為一些小事失手將自己的妻子掐死,他將此事告訴母親之後,母親勸他自首,被他拒絕。
最後他還在母親的幫助下,將妻子的屍體埋到祖墳旁邊。當妻子的母親提出要見妻子時,他就以妻子負氣打工為由搪塞過去。12月14日,合肥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江明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其母親被控幫助毀滅證據罪。兩人均在庭上向劉家人道歉:“對不起!”審理後,法院宣佈擇期宣判。
母親愛自己的孩子無可厚非,但是愛成了包庇就不是愛,是助紂為虐。
包庇只會讓子女過度自我中心主義類似的事情數不勝數,很多父母是出於對自己子女的疼愛,會對自己子女的錯誤進行一些包庇,這種包庇其實就是對子女的過度保護,過度溺愛。
如果個體的時候,自己的哭鬧還有受到的一些小傷害,都會引起父母的過度反應,那麼這些反應對他來說就是一種正強化。
不少心理學研究表明,青少年的犯罪行為在很多時候都與自己的原生家庭的教養方式,有著直接的關係。
不少心理學家提倡對來訪者進行溯源,也就是說個體童年時期的經歷是很多心理問題的根源。
如果在個體小的時候出現的某些價值觀和認知上的缺陷,沒有得到合理的引導教育,那麼他成年以後也會擁有著同樣的不合理行為模式。
在這種不合理的家庭教養方式下,一方面他們往往做出任何事情不會考慮後果,只會滿足自己當下的某些需求和慾望。周圍的一切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種達到自己目的的工具。
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童年時期過於包庇過於保護的父母讓他們也會形成一種自己的父母一定會幫自己收拾爛攤子的心理。
如果自己的父母總是無條件的包庇自己的某些行為,他那麼很容易導致個體形成錯誤觀念,做出不合理行為。
長此以往,他們就會變成一個極具自我中心主義的、自私自利的個體。
包庇是眾多悲劇的開端就像這個案件中的母親一樣,明明讓自己的兒子是去自首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是迫於兒子的請求,最終還是放下了心理的原則與底線,成為了這個案件中的幫兇。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母親的包庇可能也是兒子失手殺害妻子的一部分原因。
因為這種失手傷人的個體,一般都有一種暴力心理,這種暴力心理一方面可能是從小沒有得到合理的引導與教育,另一方面可能是父母的包庇和袖手旁觀下導致的習以為常。
很大程度上來說這個悲劇的根源就是錯誤的家庭教養方式。
包庇自己子女的父母,往往會呈現出一種無底線無原則的包容與溺愛,這種無底線無原則的溺愛,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子女的某些極端心理與極端行為。
在一定程度上也會讓他們成為校園欺凌事件中的依仗父母勢力的霸凌者。
2019年一部高分電影《誤殺》裡面的督察長的兒子就是在這種“優越”家庭中成長起來的,他從來不會思考自己做事會出現的後悔,最後用自己的生命作為了該行為的代價。
督察長的包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兩個家庭的悲劇,然而現實中這類事件也是屢見不鮮。
愛是引導與責任,不是包庇從短期來看你的包庇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子女,但是從長期來看,這種保護其實就是對他們的傷害。
極具自我中心主義的個體,在成年以後基本上也很難面對生活中的困境。因為生活中,社會中沒有人會像他們父母一樣包庇他們。
他們所做的所有行為都會付出一定的代價。作為一個合格的父母,就應該明白不可能陪自己的子女一生。
對自己的子女人生負責,就要對他們的某些不合理心理和行為加以合理的領導。
個體的童年時期是形成性格的重要時期,如果這個時候不會他們的錯誤的價值觀和認知取向進行一定的合理引導,那麼在成年以後他們也會有些某些缺陷。
有的認知缺陷和價值缺陷的個體,在成年以後往往也會做出一些極端的選擇。
就像案件中的男子一樣,因為一些小事就殺害了自己的妻子,最後也不聽取母親的建議去自首,而是把母親變為了這個案件的幫兇。
由此可見,在父母包庇下長大的人,總是會做出一些害人害己的行為。
父母愛自己的孩子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愛子女也要講求合理的方式。真正的愛不是包庇與保護,是對孩子的引導和責任。
作者 | 湯先生
編輯 | 湯先生
參考資料: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