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江蘇省長江水上過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印發《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作業取締工作方案》,明確2020年12月20日零時起,撤銷、關停長江江蘇段設定的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取締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作業。
12月19日下午13時,長江江陰段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正式關停,長江江陰段水上過駁作業正式取締。此次聯合關停行動,江陰共出動海事艇、公安艇、工作艇9艘,交通、海事、公安等執法人員60餘人,據統計,截至12月19日晚江陰過駁區已談妥拆件浮吊船17艘,已駛離江蘇轄區2艘。
何為“過駁作業”?過駁作業泛指在船舶與船舶之間進行貨物直接換裝的作業。上世紀80年代以來,長江江蘇段航運經濟迅速發展,加上當時港口吞吐能力不足等多種因素影響,水上過駁作業開始興起,在一定時期內緩解了沿江砂石裝卸碼頭不足和沿江城市建設發展對砂石等原料旺盛需求的矛盾。
近年來,水上過駁無序發展,浮吊隨意排汙造成水域汙染,任意佔據水源保護地和航道作業影響了飲用水和通航安全,所以取締“過駁作業”是必須的!
此次聯合行動由無錫市整治辦統籌協調組織實施,江陰市政府全面負責行動開展。江陰海事局負責現場水上交通組織管制工作,組織江陰過駁區砂船清場、浮吊駛離或進入江陰港申夏港區3號內港池,做好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長航公安、江陰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負責現場安保秩序,確保人員穩定;江陰市交通運輸局負責3號港池浮吊船的進入組織與管制,組織120、藍天救援等力量,保障關停管制有序有效;江陰港港口集團大禹公司負責撤銷、關停長江江陰段設定的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協調做好浮吊駛離、或駛入3號港池。
▲驅離黃沙運輸船
▲浮吊船撤離
據瞭解,江陰臨時過駁作業區是省整治辦2017年同意設立的長江江蘇段7個臨時過駁作業區之一,臨時過駁區內保留50條浮吊,其中南京籍6條、揚州籍4條、常州籍11條、泰州籍29條。
12月20日24點前長江江陰段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內的作業浮吊將全部駛離臨時過駁區,它們駛至劃定的集中水域停泊或駛離轄區水域。
其實,12月17日泰州籍浮吊“中偉工929號”已駛至江陰市夏港長江拆船公司開始拆解,這也是全省首臺拆解的浮吊。
12月18日,泰州籍鵬鑫浮188已駛往安徽蕪湖是長江江陰段選擇駛離的首臺浮吊。
▲鵬鑫浮188簽訂駛離承諾
下階段,江陰將全力實施“東西互搏”“南征北戰”戰略,全面修復沿江生態,堅決打好“長江大保護”之戰,使長江江陰段變得更加乾淨與美麗,奮力實現江陰新一輪創新發展的“千鳳還巢”“花開滿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