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共同育兒假”正式入法!
夫妻每年各10天假!
寧夏近日通過
《寧夏回族自治區
婦女權益保障條例》
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
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在子女0至3週歲期間
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
權益部部長周文盈介紹
此規定旨在倡導
夫妻共同育兒的社會理念
培育良好的家庭風尚
促進婦女權益保護和
3歲以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
按照寧夏之前的規定,女職工的配偶在女性產假期間依法享有25天護理假,此次新條例又為夫妻雙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兒假,這在國內尚屬首創。
此外,為進一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條例還鼓勵和支援用人單位
在工作場所
為職工提供0至3週歲嬰幼兒
照護服務
據了解
此條例將於
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訊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
紛紛舉雙手錶示支援!
更多來自其他地區的網友
紛紛表示
支援!!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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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淚盈眶,支援!父母一方總有一個人在上班養家!根本不能同時陪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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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假只有帶編制的能享受,在私企工作的連法定節假日都享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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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30年了,年休假都沒有休過,育兒假與產假一樣,沒有績效,不敢休,養不起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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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單位有月休四天的都很少,大多休兩天,老闆都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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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我一跳我以為全國推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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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有福了,羨慕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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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是給能領工資人的,一年有三百天才好呢。那些起早貪黑的辛勤農人恐怕一天也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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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假期建議: 首先要延長春節假期為10天(加上3個週末6天共計16天,小年23就開始放假);第二步五一和十一都延長至5天(這樣能加上2個週末4天合計9天);第三步把元旦、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七夕節、仲秋節、重陽節這7個節日全部改為3天(都加上2個週末4天合計7天,又是小長假)。這樣全年會有7個7天,2個9天和1個16天的10個假期!將來再把週末2天改為2.5天,那樣會有7個8天,2個10天和1個18天的假期,萬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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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當王健林的祕書,每月上半月班
私營企業想都不敢想,只有行政事業單位的有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