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的時候,有一名網友爆料,聲稱自己的孩子在玩蹦床上時,無故被旁邊的小男孩一頓胖揍。
之後該孩子還不解氣的,對著在場4個外國小孩進行了毆打。
男孩還口出不當言論:“s老外,不要在我們中國的地盤,滾出去!”
而打人孩子的父親看完監控拒絕道歉:“小孩子打人很正常。”
一開始被打孩子的家屬也沒有說什麼,因為從監控影片來看,就是男孩先動的手,要求道個歉,說實話一點也不過分。
但是孩子的父親彷彿就是認準了道理:“不管先動不動手,你現在不能叫我先道歉,不服就報警。”
缺舟:
其實這件事,之所以能夠引起人們很大的關注。
已經不僅僅是小孩子打架,這麼簡單了,而是國人對於外國人的一種看法出現了偏差。
有些人在故意帶節奏,將這個問題誇大化,本來就是孩子之前的打鬧,非要上升到民族問題上。
小孩子有這樣的思想,從勿忘歷史來說是好的,但是在如今的和諧社會則是要不得。
因為這是一種無能的遷怒,是一種打著正義的幌子去做了非正義的事情。
就好像幾年前的某島事件,上升到去砸毀日產車,這簡直就是不可理喻。
跨國婚姻不犯法啊,這是我國支援的,那麼我們就沒有必要去反對。
婚姻自由,戀愛自由,人家選擇找一個外國的老公或者老婆都是人家自己的意願,何必進行遷怒呢?
誠然,我們承認確實為了加深友好印象,在國內處理一些問題的時候,外國人的身份應該比國人要比較管用一點。
但是很少,更多的時候都是一視同仁。
特別是這種打人的事情,孩子打了人,先動了手,就應該道歉。
不論打人者是國人還是外國人,都是加害方,在法律上,在人權上都是一視同仁的。
孩子的這種愛國主義,就是過度偏激,把一個集體認定為全都是壞人。
這樣他做事情往往會根據自己的喜好來,一碗水端不平,為人處世,難保不會出現紕漏。
如果成年之後,也像今天一樣,只不過蹦床換成了戀愛關係,那麼是不是也會因為自己的女朋友和別人走了,從而對別人和女友打打出手呢?
這不是強詞奪理,這是一種概念的類比推算。
我們就把這件事的定語去掉,就是一個小男孩無故打了其他孩子,那麼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我相信大家都應該有著自己的良心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