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遇到過“碰瓷”嗎?遇到“碰瓷”該怎麼辦?
12月8日20時許,涿州市桃園路與107國道交叉口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涿州公安桃園派出所民警在處理事故的過程中,發現事故當事人李某的受傷過程頗為蹊蹺,隨即展開調查......
透過與涿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聯絡,辦案民警瞭解到:該男子當日還牽涉到另外兩起交通事故。
在一天時間內,連續發生交通事故?這個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懷疑:難道李某涉嫌碰瓷?
民警立即聯絡另外兩起交通事故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
經瞭解,民警得知:第一起交通事故發生在桃園路某醫院門前,李某向車主索要500元賠償,最後拿到了200元。
經對李某詢問得知,他喝了點酒,想透過碰瓷要點錢,便自導自演了這幾起事故。
由於前兩起都索要成功,所以才大著膽子想要繼續碰瓷......
經訊問,李某對其以“碰瓷”手段騙取錢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李某的行為被定性為尋釁滋事,被該局依法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並將不法錢財全部歸還給了車主,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對此網友紛紛指責,希望出臺新的政策,嚴懲碰瓷者!
對此您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