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尼江”的群眾不能“因案返貧” 讓受傷的花朵能夠重新綻放
--卓尼縣人民檢察院舉辦國家司法救助金髮放
“感謝檢察院對我們的悉心幫助,你們雖不是貢保才旦的家人,卻像家人一樣關心關愛著他,我一定會妥善利用這筆救助金,讓孩子有一個健康的學習成長環境,將孩子撫養長大。”近日,卓尼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政法委將7.73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交到被救助人小貢家屬手中。小貢的堂姐才旦吉(監護人)送來錦旗,熱淚盈眶地握著檢察官的手錶示感謝。
貢保才旦,尼巴鎮江車村人,年方2歲,2019年,其母冷某某因家庭糾紛被其丈夫道某某故意傷害致死,道某某被判刑,現正在服刑。年方2歲幼兒貢保才旦出生不久還不會說話就失去了父母,目前由堂姐才旦吉撫養。才旦吉系江車村建檔立卡戶,無固定的經濟來源,對此該院控申部門負責人主動向才旦吉介紹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相關政策,並多次與到其家中、村委會、鎮政府實地走訪,審查後確認其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後向縣委政法委提出申請,爭取到國家司法救助資金7.73萬元。
此次國家司法救助資金的發放不僅解決了被救助人面臨的生活困難,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而且詮釋了檢察機關“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工作理念,進一步增加了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認同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卓尼縣人民檢察院將國家司法救助與服務保障脫貧攻堅工作相結合,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司法救助改革中提出的“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的要求,以實地調查、走訪基層組織、詢問相關群眾和申請人等形式認真核實救助申請人家庭的經濟情況,積極協調縣委政法委撥付專項資金實施救助,做到認真核實、規範申請、嚴格發放、精準救助,幫助被救助家庭解決“因案致貧”、“因案返貧”的問題,讓被救助人及其家屬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感受到檢察機關的公平正義。(卓尼縣人民檢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