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開州區豐樂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魯某報警,稱家裡3根價值2000元的魚竿被盜,監控拍到了竊賊。而民警走訪調查時,報案人魯某卻拒不配合,聲稱沒有監控影片,後來更表示魚竿沒有被盜。如此前後不一致的說法,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公安機關在走訪調查中發現,魯某釣魚竿被盜的事確實存在,並且根據調查,盜竊釣魚竿的人叫屈某,然後民警在走訪過程中接到群眾反映,說屈某被魯某敲詐。
根據線索,民警找到了偷竊魚竿的嫌疑人屈某,屈某承認是自己盜竊魚竿,並道出他被魯某威脅的隱情。
偷魚竿的嫌疑人屈某告訴民警,魯某找到他並威脅他,不賠錢就報警。既被抓住了盜竊把柄,又害怕被公安機關處罰,屈某按照魯某的要求,給了1萬5千元的“私了費”。
開州區公安局豐樂派出所民警廖翌宸表示,在這起案件中,起初,魯某是盜竊的受害人,後來他利用屈某害怕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心理,對屈某實施了敲詐勒索,他的行為構成了敲詐勒索罪,所以他由受害人變成了嫌疑人。
敲詐小偷,從受害人變成了嫌疑人,魯某的行為同樣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違法行為人屈某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魯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