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能忍受幾個40年?】
1
今年奇葩事情格外多。
女子:我要離婚,非打即罵,忍受了40年,我受夠了。
法官:這是正常的夫妻矛盾。
女子:我一天都過不下去了,我受不了家暴了。
法官:怎麼證明你被家暴了呢?警察那邊也無家暴記錄啊?
女子:警察說家暴屬於家務事,他們無權也不便干預。
法官:冷靜點吧,40年都過來了,我們也是關愛老人,這也是為你好。
女子:你死不死啊你?!
2
吳女士:來離婚的都不是我本人,怎麼法院就允許離婚呢?
法院:戴了口罩沒認出來。
吳女士強調,在法院調解筆錄上的簽字和摁的手印都不是自己的。
3
今天是2020年12月19日,距離2021年1月1日,還有12天。
——這接下來的12天,預見可知,全國各地的民政局離婚辦理視窗,會忙成一鍋粥。
以前要是離婚,只要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就行,但現在想協議離婚,則要經過三十天的冷靜期,這三十天裡任何一方反悔,這婚就離不了。
那如果遭遇了家暴怎麼辦?——去法院上訴唄!
然後法官告訴你,“非打即罵”是正常的夫妻行為,你先忍著。
忍了40年了實在忍不了咋辦?
都忍40年了,還有啥不能忍的,我們也是從關愛老人角度出發,是為了你好啊!
真想離,讓你老公找個人戴個口罩,冒名頂替你來離呀!
4
當時離婚冷靜期出臺的時候,網上就是一片叱罵。
——對於婚姻保衛戰的重要措施,究竟是什麼?
是設定“結婚冷靜期”啊!
而不是搞什麼該死的“離婚冷靜期”。
近十年離婚率為什麼一路走高?就是因為物質的匹配需求不斷上漲,精神的愛情靈魂伴侶日益稀少。
相親對眼了、懵懂情愫發芽了、一時衝動肚子大了,稀裡糊塗的就結婚了。
不分男女,請記住這句話,“結婚要慢,離婚要快。”
於絕大多數人而言,婚姻,都是人生重要的一道關卡。
一生能夠改變命運的機會其實真的不多。
大抵上也只有3次。
一次是出生,這個你沒得選;一次是高考或是打拼事業,天時地利人和,這個講究運氣、天賦和機遇,多半時候,你也是身在其中卻身不由己。
然後,影響、改變、甚至是決定人生命運走向的,其實就只剩下最後一次了——結婚嫁人。
當然,這裡不是說嫁入豪門娶個富婆,就改寫命運了。
而是你找到了一個三觀健全、人品靠譜、誠心對你、相伴一生的靈魂伴侶。
這種情況下,你才有可能躲過家暴、躲過被綠、躲過殺妻碎屍、抵得住漫長歲月的磨難,然後夫妻同心,去抵擋住這一生的困苦和厄運突襲,然後共同守護住,你們的小家。
為什麼不從源頭上去保證結婚的質量,而要事後一刀切的去處理不準離婚的爛攤子?
非得丈夫家暴把妻子打死了,非得妻子反家暴把丈夫給反殺了,才能判決允許二人離婚?
——到時候再來一句,“請證明死去的人是你丈夫,請他本人來證明。”
真以為這樣就能保持離婚率資料不上漲,能夠讓現有的結婚一族繼續把破碎的婚姻“慘淡經營”下去了?——這樣就能提高生育率,同時緩慢推進開放三胎的政策了?屁!
這樣只會讓年輕人更加恐懼結婚,即便是離婚率被壓制不再上漲,結婚率年年走低,照樣是資料一地雞毛。
是不是明年還要再來一個“強制結婚法”,男的年滿25女的年滿23,只要是還沒結婚的,實行階梯式罰款?
法律不能違揹人性。
理智不能絞殺情感。
如果離婚不自由,那麼結婚無意義。
如果結婚沒有冷靜期,那麼離婚冷靜期基本就純屬瞎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