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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中國普法

短短照射幾秒鐘

南昌一名9歲的小學生

被鐳射筆燒傷致左眼失明

損傷不可逆

即便戴上眼鏡也不可能

但更可怕的是

許多學校周邊的商店

均有鐳射筆在售賣

而且多數沒有中文標識、安全提示

甚至不乏三無產品

用鐳射筆照射眼睛

幾秒後眼前一片漆黑

  今年9歲的小軍(化名)是南昌市某小學一名三年級學生。

  10月8日,小軍放學後纏著母親買了一支鐳射筆。10月9日下午,出於好奇,小軍拿著鐳射筆照了眼睛幾秒鐘,隨即感到左眼不適。

  母親趕緊讓小軍蒙上右眼測試一下,小軍稱眼前一片漆黑。小軍的父母慌了,隨即將他送往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治療。

圖為小軍(化名)眼底彩照報告單

  眼睛損傷不可逆

  左眼失明

  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兒童眼科副主任醫師鄧燕表示,經醫生診斷,小軍的左眼被鐳射筆灼傷,引發左眼眼底黃斑區變性,左眼視力僅為0.04(從醫學角度來看,視力低於0.05即可定性為失明)。

  更嚴重的是,醫生表示:“這是不可逆的,即便戴上眼鏡也不可能。”

  抱著一絲僥倖,10月13日,李行夫婦攜小軍前往國內知名眼科醫院——廣東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再就診。

  然而,當小軍父親李行(化名)將一張寫著“希望小軍恢復左眼視力”的紙條傳遞給丁小燕教授(國內知名眼科專家)時,丁教授在紙條上面打了一個“×”。

  這個“×”對於李行來說無疑是一個天大的打擊。

圖為小軍所玩鐳射筆同款

  鐳射筆致人眼損傷事件

  時有發生

  在位於誠義路的芳草學校對面,有一家文具店的女店主稱,鐳射筆售賣火爆已脫銷,還有兩家文具店正在售賣“三無”鐳射筆。

  鐳射筆不是玩具

  消保委、教育廳聯合釋出消費警示

  12月17日,江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江西省教育廳聯合釋出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家長朋友,以孩子安全為重,做好鐳射危害防範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9歲男孩因它左眼失明!

江西省消保委、教育廳釋出緊急提醒

——致中小學生、幼兒家長的一封“加急”信

尊敬的家長朋友:

  在此,請各位家長做好以下幾點:

  1.瞭解鐳射產品安全類別

  按照國家標準《鐳射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裝置分類、要求》的分類,鐳射產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為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只有1類鐳射產品在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被認為是安全的,允許作為兒童玩具。但需注意,不當使用任何發光產品都有可能損傷視網膜。

  2.請勿選購1類以上鐳射產品作為兒童玩具。

  選購兒童玩具時,應仔細檢視、確認玩具是否帶有鐳射器。正規的鐳射產品會標記安全類別,不要購買1類以上或者類別不明的鐳射產品作為兒童玩具,使用時切勿直照眼睛或透過光學儀器(放大鏡、望遠鏡等)觀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換鐳射玩具顯示圖案模具時,應有家長在場。

  3.注意日常安全防範和教育。

  絕大部分鐳射傷害事件發生在兒童身上,受損傷部位主要是眼睛和面板,高能量鐳射可以在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況下(通常時間不足1秒),對視網膜的感光細胞造成不可逆傷害,嚴重可致永久性視力下降甚至失明。應向兒童宣傳相關的鐳射輻射危害知識,告誡兒童不購買、不使用大功率鐳射筆。

  4.規範使用並妥善保管用於辦公的鐳射筆。

  辦公演示所用的鐳射筆大多為3R類鐳射產品,絕非玩具。請規範使用鐳射筆,嚴禁直射眼睛、干擾他人正常的視物、指示空中飛行器等。同時,務必確保將鐳射筆放置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

  各位家長,請您切實行使監護人的責任,重視安全教育,防範安全事故發生,讓我們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而共同努力!

  江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江西省教育廳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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