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金元寶哪兒來的?”
“工地上挖的。”
……
以沒有路費但急需回家為由
用所謂“在工地上挖的”金元寶、金佛等物品
來騙取別人的財物
這些詐騙手段
真的很很很很老套了
但依舊有人信
汪女士在浙江台州松門的一家足浴店上班。10月份的時候,劉某來到這家足浴店,看到了汪女士脖子上的金項鍊,就把她當作了下手的目標。
在閒聊中
劉某先生稱自己和汪女士是同鄉
隨後神秘兮兮地拿出金元寶
稱因為急於要回家
想抵押這個“金元寶”
借2000塊錢
汪女士起初也有些懷疑
便說身上沒有現金
劉某於是提出以金換金的方案
先把項鍊給他
他當了換一些路費
金元寶就放汪女士這
等他回家拿了錢
就把項鍊贖回來還給汪女士
到時候這金元寶也給汪女士
汪女士看了對方拿出來的金元寶,覺得成色也還可以,重量也還可以,自以為撿了個大便宜,後來經同事提醒,才醒悟過來,知道這個是“假金元寶”,自己價值5000元的項鍊被騙走了,於是趕緊報了警。
根據汪女士提供的線索
民警隨後在臺州路橋某賓館將劉某抓獲
劉某交代
騙來的金項鍊
已被以1500元的價格
當給了典當行
而用於詐騙的“假金元寶”
則是在老家花25元買的
除了假元寶
民警還在現場翻出一些
假銀元、假佛像,假外幣等
目前,劉某因詐騙被溫嶺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現實生活中也好,網上也好,一定要捂緊自己的錢包,不要輕信他人。生活中遇到“工地挖到寶”、“金元寶、金佛像”、“錢物抵押”等說辭,不要輕信,天上不會掉“餡餅”,“餡餅”下面有陷阱。要增強自我防範意識,謹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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