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的易女士投訴說,她花3萬多元買了兩箱飛天茅臺,喝了之後上吐下瀉頭暈眼花,最後進了醫院……
投訴人易女士說,“11月中旬的時候,在運達匯旁邊的一個新融名酒匯門店購買了兩箱53度的飛天茅臺,每箱的價格是16380元,當天喝完了之後回去就吐,然後就肚子疼,頭也暈,我媽看我不行了,就把我送醫院了,然後醫生就診斷的急性酒精中毒,我覺得我買的茅臺酒肯定是有問題的,然後我就自己想辦法,就打了茅臺酒盒上的電話,隔了一個多星期廠家就派了鑑定員過來鑑定這兩箱酒。”
易女士說當時鑑定員表示,市場上的確會存在一些假的茅臺酒。隨後易女士聯絡了商家,商家的意思是說可以退一賠一,並表示這是他們最多能承受的範圍,如果談不成的話,就算上法院,他們是不會承認這兩箱酒是他們的。對於商家的這個態度,易女士表示,“我的想法就是根據那個食品安全法,退一賠十,我的想法就是這樣子。”
之後有記者陪同易女士來到了位於雨花區沙灣路的新融名酒匯門店瞭解情況,當著易女士和記者的面,新融名酒匯門店相關負責人是這樣說的,“我跟她之間,她做了什麼事,我做了什麼事,她心知肚明,我也心知肚明。”於是記者當場質問這名負責人說,“她做了什麼事啊?你又做了什麼事情?你說明確嘛,現在我們都在這,為什麼不能說明確呢?這個酒到底是不是在你們這買的?你們這有沒有茅臺給的相應的許可證?有沒有進貨的單號?你們賣給她的是一個什麼樣子的編號的酒呢?”
面對記者的連續發問,負責人都沒有正面回答,只是大聲地說,“你如果懷疑我的酒有問題,你第一箱買了,過幾天又買一箱幹嘛?我不知道你想幹嘛。”這負責人言外的意思就是說他覺得易女士是故意這樣子的,覺得她第一箱還沒喝完又買第二箱,然後再說酒有問題,是為了想要更多的賠償,所以上面易女士才會說到商家的最大程度只是退一賠一,不接受易女士的退一賠十,如果易女士實在要這樣他就賴死不承認這兩箱酒是他們的。
隨後記者說,“如果你的酒沒問題,你這樣說她幹嘛?”這時門店的負責人說,“她換了我的酒。”聽到負責人這樣說,記者繼續發問,“她換了你的酒啊?行啊,你把之前的那個酒的單號給我們看,你賣給她的是什麼酒?哪個批次?單號是多少?”但是負責人藉口說現在忙等原因拒絕提供產品單號,只表示市場管理局那邊需要他提供哪些東西他會提供過去,堅稱自己沒有賣假酒。
茅臺作為中國的國酒,除了好喝,價格也挺貴的,所以平時我們在買茅臺酒的時候一定要到正規的門店去購買,以防買到假酒。對於易女士的遭遇,不知道你們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