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有地方
“共同育兒假”正式入法!
夫妻每年各10天假!
寧夏近日通過
《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
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
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在子女0至3週歲期間
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
權益部部長周文盈介紹
此規定旨在倡導
夫妻共同育兒的社會理念
培育良好的家庭風尚
促進婦女權益保護和
3歲以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
按照寧夏之前的規定,女職工的配偶在女性產假期間依法享有25天護理假,此次新條例又為夫妻雙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兒假,這在國內尚屬首創。
此外,為進一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條例還鼓勵和支援用人單位
在工作場所
為職工提供0至3週歲嬰幼兒
照護服務
據了解
此條例將於
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訊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
紛紛舉雙手錶示支援!
更多來自其他地區的網友
紛紛表示
你期待這個假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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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期待,我娃已過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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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山東實施,期待我們的單位能實行,還有兩個月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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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只要是假期,全國人民都期待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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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享受,農民享受不了,國家給錢,農村給定額,死數。哪也好,符合條件的就給。不然農村怎麼享受這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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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全國強制執行,我們廠只有女性產假,沒有男性陪產假,靠,國家執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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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老放假壞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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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娃已經長大了,深深體會到養育孩子的不易,支援早日在全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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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公務員效率越來越低,假期太多了,各種想辦法放假,現在很多都只上4天半的班了,還要好那麼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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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用人單位遵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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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都還沒有跟著國家走啦,還期望這個假,想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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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不同意,三歲以上,十八歲以下的那不是小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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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產假都沒有實實在在的落實到位,這個就不用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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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法律上面沒有強制用人單位必須休,否則違法;就像男同胞的陪產假一樣,沒有強制規定休所以很多單位可有可無,我們公司03年到現在沒一個人休過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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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以上的孩子就不需要育兒了嗎?還是說三歲以下二十天就夠了?我的意思是希望孩子生病看病 家長可以以病假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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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當然支援啦,就是單位能不能給假就不一定了。畢竟法定節假日,只是告訴放假啦,並沒有強制放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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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啥呢,正當的權益都休不到還這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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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還沒全國實施呀。趕緊的,全國推廣,不然娃都長大了
快點推廣 再不推廣娃兒就長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