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國家藥監局網站釋出《國家藥監局關於45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第85號)》《國家藥監局關於停止銷售31批次假冒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第86號)》。
12月16日,國家藥監局網站釋出了《國家藥監局關於9批次檢出禁用物質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 第82號)》《國家藥監局關於27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 第83號)》《國家藥監局關於停止銷售73批次假冒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 第84號)》3則化妝品相關通告。
2天內釋出5則通告,彰顯了國家藥監局對假冒偽劣化妝品的整治力度。
通告全文如下。
國家藥監局關於45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第85號)
在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廣東省藥品檢驗所等單位檢驗,標示為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等生產的紅鑫龍染髮膏(黃色)等40批次染髮類產品,廣東御神健康諮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仙堡緣隔離防曬乳等2批次防曬類產品,廣州市淳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涯家山茶油寶寶滋養霜1批次嬰幼兒護膚類產品,廣州千潔度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甜顏補水倍潤彈嫩蠶絲面膜等2批次面膜類產品不合格(見附件)。
上述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的有關產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廣東、內蒙古、福建、雲南、黑龍江、海南、甘肅、廣西、北京、河北、浙江、遼寧、四川(省、市、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上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相關企業或者單位的處理結果,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資訊系統中填報。
特此通告。
附件:45批次不合格化妝品資訊
國家藥監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國家藥監局關於停止銷售31批次假冒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第86號)
針對化妝品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上海、廣東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查核實,標示名稱為漢雅潤黑染髮露(黑色)等25批次染髮類產品,標示名稱為尤維防曬隔離乳SPF50+ PA+++ 1批次防曬類產品,標示名稱為皙之源瑩潤雪肌冰膜1批次面膜類產品,標示名稱為籤吻芳顏祛斑精華液1批次祛斑/美白類產品(非面膜類產品),標示名稱為瑞軻雅煥顏淨痘修護霜等2批次宣稱祛痘/抗粉刺類產品,標示名稱為苗絲匯營養液(養髮型)1批次養髮/育發類產品為假冒產品(見附件)。
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淨化化妝品市場環境,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規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企業立即停止銷售上述假冒化妝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特此通告。
附件:31批次假冒化妝品資訊
國家藥監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