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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喝下半斤白酒+16瓶啤酒到“失憶”,男子開車途中連撞四車,日前因醉駕被黃島區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酒駕醉駕,萬萬不可!

2018年9月18日7時55分,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齋堂島街與海南島路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有人涉嫌酒駕。

民警到達現場後看到,一輛白色轎車與四輛轎車發生碰撞刮擦,白色轎車駕駛員趙某有飲酒嫌疑,遂將其車輛暫扣並帶至醫院抽血備檢。後經檢測,在趙某血樣中檢出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178mg/100mL,屬醉酒狀態,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趙某交代,他在淮河路附近開了一家汽修廠,2018年9月17日晚11時左右工人下班,他就在店裡吃了點中午的剩菜,喝了半斤白酒和六瓶啤酒。

因為感覺生活壓力大,心情煩悶的他又想出去吃燒烤喝酒放鬆,便駕車到晨光園附近的燒烤店,又喝了八瓶啤酒。酒後已是凌晨,他又打電話給朋友到旁邊的KTV唱歌,又喝了兩瓶啤酒,什麼時間散場都不記得。9月18日早上7點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在車內了,沒有多想便發動車輛要回汽修店,結果行駛到海南島路時撞到前方車輛並刮到路邊的三輛車。

民警調查發現,趙某在2013年9月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黃島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駕駛證也已被吊銷,而事故現場趙某卻向民警出示了駕駛證。

原來在三年前,趙某從市場上撿到一本名為“趙某波”的駕駛證,他就將自己的照片替換上,拿著這本變造的駕駛證自己使用。而事發當天他駕駛的轎車是才買的新車,剛剛掛牌兩天。

9月9日,

趙某因犯危險駕駛罪

已被黃島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醉駕危害大,千萬別犯!

隨著應酬的增多,駕駛的危險不斷增加。何為酒駕?何為醉駕?二者有何區別?危害又有多大?

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刑法》,將醉駕定為刑事犯罪。雖然口語中“酒駕”和“醉駕”區別不大,但公安機關和檢法機關均表示,在法律上這是罪與非罪的區別。

按有關規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規定為“醉駕”;小於前數,但大於、等於20mg/100ml,為“酒駕”。只要司機的血液酒精濃度達到80mg/100ml,就構成“危險駕駛罪”,將受到刑事追究,比如名人高曉鬆。而演員王志文也曾有過被查處行為,當時,因為王的血液酒精濃度為28mg/100ml,只構成“酒駕”,行政處罰即可,所以王志文未被剝奪人身自由。

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刑法》,將醉駕定為刑事犯罪。雖然口語中“酒駕”和“醉駕”區別不大,但公安機關和檢法機關均表示,在法律上這是罪與非罪的區別。

酒駕事故,造成的傷害令人痛心

請認清醉駕危害

酒精對人體各項機能影響很大,飲酒後駕車會導致觸覺麻木,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還會造成反應遲緩,無法正確判斷車距、速度和交通訊號。

1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後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3%。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至於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變態

酒精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估計自己,對周圍人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駕駛

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意外無處不在,防範助你平安。提醒大家80%的意外傷害是可以避免的!這就希望我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積極主動的學習安全防範知識,掌握正確的逃生自救方法。這樣不僅可以減少意外傷害發生的機率,也能將傷害的程度降低到最小。

智者用教訓避免流血,愚者用流血體驗教訓!雖然我們不能決定別人的行為,但是我們有責任保護好我們自己,保護好我們的家人。因為意外傷害一旦發生,帶給我們的傷痛是無法估量的。所以說:安全防範刻不容緩!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醒大家:

意外無處不在 防範助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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