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新交規小轎車超載怎麼處罰?
【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對人數的20%以上的,罰款100,記6分。如某機動車駕駛核載5人,實載6人,可處以記6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因為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二、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記6分。
【問】新交規高速佔用應急車道怎麼處罰?
【答】高速佔用應急車道會被扣6分,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第八點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問】新交規扣分累計6分以上需要學習嗎?
【答】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有扣分就需要參加學習,其他駕駛證扣分達到12分才需要參加學習,《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裡的規定如下: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