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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的普及,我們老百姓越來越懂法知法,根據法律的要求來約束言談舉止,遇到了麻煩也知道用法律來維權,在網上能夠看到各種各樣的維權案例,有的讓人同情,有的讓人痛心,有的則讓人感到莫名其妙,但是法律不能用感情去度量,屬於誰的責任就要承擔。

周先生前一段時間遇到一件麻煩事,他騎著平衡車出行,在路上被一個凹進去的坑給絆倒了,手臂出現粉碎性骨折,現在已經花了5千多元的醫療費,而且後期需要在手臂裡面植入鋼釘,手術費加上康復費用還需要2萬元。周先生覺得自己騎車摔倒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地上有坑,這是相關單位養護道路不到位造成的,因此他求助記者希望幫助維權。

隨後記者和周先生一起來到市政部門,一位負責人說“這個情況屬於比較常見的道路硬包,出現的時間也不是很長,之前巡查時沒有發現,確實存在一定的責任,但是周先生只能提供受傷的照片和平衡車受損的照片,沒有提供現場照片和出警記錄。”另外周先生騎著平衡車走在機動車道路上是違規的,現在到底需要誰來負責人還需要進一步的鑑定。

現在周先生想要拿回一部分醫療費就需要走司法途徑了,如果確實是對方的責任,人家也不反對。不過這是讓不少網友感到莫名其妙,要說摔倒原因其中首先就是周先生違規騎車,你不違規又怎麼會摔傷呢?現在把責任指向道路不平,還真有點不合適,但是凡事還是相信法律,如果法律判定那個坑有責任,肯定需要養護單位給一些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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