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女士前不久參加了商場舉辦的抽獎活動,很意外的是,孫女士居然中了大獎,獎金是5千塊錢的充值券。得知中獎了,孫女士非常興奮,趕緊前去兌現,可是卻被商場工作人員告知,孫女士不能兌現,原因是孫女士是這家商場的員工。
在這張宣傳單上能夠看到商場舉辦了購物抽獎活動,顧客憑藉任意兩張服飾類小票,到客服中心領取抽獎票參與活動。當天孫女士在自己上班的店裡買了一條裙子,又到另一家兒童服裝店購買了一件童裝,隨後孫女士又換取了抽獎票並將其放入抽獎箱裡面。
不久後主持人在臺上開始抽獎,卻意外地抽到了孫女士,孫女士趕緊上前確認,她中的是五千元儲值卡大獎。滿懷欣喜的孫女士來到後臺兌獎,當工作人員核對後,卻拒絕向孫女士兌獎。商場經理向記者解釋,“我們開業已經快兩年了,員工是明令禁止參與商場互動的。”記者質疑“為什麼活動的單子上沒有註明呢?”經理解釋到,這種事情肯定是不能寫在單子上面的。
對於孫女士不能兌獎的情況,經理說出兩點,首先在舉辦活動的時候,商場會開早會,各個店鋪都會有一名工作人員來開會,在會上明確說明“員工不能參與活動”的情況,這在早會記錄上都能看得到。其次,孫女士當天詢問前臺“員工能不能抽獎?”得到了“可以”的回覆,因為孫女士沒有穿工作服,而是穿的自己的衣服,前臺沒有看出她是員工。另外就是孫女士是在工作期間去買的衣服,這點也讓經理十分不滿。
現在,孫女士覺得中了大獎不給兌現是商場欺負人,而商場卻表示舉辦活動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顧客,大獎更是珍貴,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另外為了避嫌這個大獎也是不能給孫女士的。至於五千塊錢該怎麼辦,經理表示要麼就重新抽一次獎,要麼就將大獎順延到下一次活動。
孫女士的5千元大獎肯定是沒有希望拿到了,“員工不能參與活動”是在早會記錄上有命令規定的,只是由於某種原因孫女士沒有接收到訊息,另外在工作期間去買衣服還想參與抽獎,這讓領導心裡怎麼會舒服呢?不過孫女士也沒有必要太過較真,畢竟你在人家這裡上班,拿著人家的工資呢,太過計較反而對工作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