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說:"這兩年來,我承受了巨大的恥辱,一直未發聲因我相信清者自清,相信法律。我負責的對所有觀眾說,我從未觸碰過那位女士一分一毫。我希望,毫無證據的就給人處以私刑,到我為止,不會成為社會慣例。"
單純的看這則迴應,很大氣也很合理。
不過插句題外話,"清者自清"這個詞已經快被用爛了,你覺得清白自在人心,可人心是不受控制的,總有曲解和惡意,所以該為自己辯白的時候,也別沉默是金。
對詞不對事,本文無意站隊,不帶節奏不洗白,不挑起性別對立,不站在主流弱勢群體角度說話,公正客觀的以一個局外人的身份,來梳理這件事。
朱軍"性騷擾案"發酵,是在2018年的7月,但其實這件事發生在2014年6月9號。
弦子進入化妝間時,是朱軍錄製《藝術人生》的間隙,工作狀態下化妝間的門沒有關閉,一直都是虛掩狀態。
第二天,弦子以朱軍性騷擾為由報警,隨後朱軍也去警局做了筆錄。
弦子的筆錄中寫道,朱軍不顧及自己的推阻,隔著衣服進行性騷擾,直到節目嘉賓鬱鈞劍推門進來,朱軍才有所收斂,整個猥褻過程40-50分鐘。
另外筆錄中還詳細記述了一些敏感部位。
原始筆錄中記載,朱軍是在鬱鈞劍進入化妝間後才收斂,可弦子2018年曾在微博發過一個猥褻過程的文字版,裡面寫的是"閻維文進入化妝間"。可能時隔四年,弦子記錯了?可能筆錄記載有誤?不知道哪個可能性更大一點。
弦子為何在察覺到危險後,沒有第一時間離開現場?
按照人的正常行為邏輯,這一點有些說不通。
當然,人的思維不能簡單用邏輯概括,推理人做某件事的動機時,除了要考慮時間、環境等外部因素,還得考慮人的性格,甚至社會地位。
2014年弦子報警後,因為證據不足不予立案,這件事不了了之。
直到2018年弦子舊事重提,這次她選擇藉助網路輿論的力量。
另外推薦看一下弦子的置頂微博,也詳細記載了當時的經過,大家可以雙向對比。
事情剛發生時,當事人提供的資訊總是最有效,最接近事實的。
時隔四年之後的再提及,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都難免會有失真之嫌,所以以上只是簡單還原了事件。
至於為何時隔四年才重提舊事,這與弦子成為意見領袖有沒有關係,甚至說她是政治武器,都並沒有實錘,只是大家的主觀猜測,我不再贅述。
"可能"讓這個回答變的真實起來,因為時隔多年,人不可能記住所有細節。
推理小說告訴我們,資訊給的越完整,越有可能是假的。不過朱軍作為主持人,深諳語言藝術,所以是否也有可能是他有意為之呢?
朱軍答:"有紀律要求,我也沒有辦法,很痛苦。"
這個回答比較長,不過重點在於這一句。
事件當時發酵後,很多人覺得朱軍心虛,既然是假的,為什麼不敢出來闢謠,甚至對簿公堂呢?
這一點解釋的沒問題,可以理解。至於選擇不出席庭審,朱軍說這是他的權利。也許作為公眾人物,不想在這樣的事件中,把自己曝光在鏡頭之下。
從這些迴應來看,朱軍的回答都在想象之中,在對事件進行基本陳述的同時,他沒給我們太多可供發揮腦洞的餘地。
我們也只能從他的措辭中,感受到他承認某些小細節的存在,但極力否認性騷擾一事,而這些小細節跟性騷擾是否有關,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關於此事,朱軍依舊堅定的認為,法律會還給自己一個公道。
作為旁觀者的我們,也不能輕易被一些資訊誤導,要去偽求真,更要對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一切交給法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