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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經常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的老司機,突然遇到暴雨是很正常的事情。上了高速,才知道什麼叫做區域性地區有雨。前5分鐘還是豔陽高照,後五分鐘就已經是大雨傾盆。

那麼在高速上,遇到了暴雨,我們應該怎麼使用燈光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在高速上遇到大暴雨,那麼一般能見度都在100米以下,甚至可能小於50米,這個時候,就必須把車上所有的燈光開啟。尤其是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並且要降低車速,控制在40公里/小時以下。建議如果就近有服務區的話,還是進服務區避雨比較安全。

當然了,也有些新司機,比較謹慎,遇到暴雨,能見度低,就會想開雙閃,然後停在應急車道上。這樣做可不可以呢?我們的忠告是,不建議這樣做!

一、可能被開罰單:

因為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僅為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使用,其它車輛在非緊急狀況下是禁止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或行駛。

而遇到暴雨這種情況,只能算作是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行車,算不上緊急狀況,所以交警有權進行處罰。當然了,國內交警執法較為人性化,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二、不安全:

在暴雨天,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停在應急車道,是很危險的行為。就算開了雙閃和霧燈,後車也不一定能及時看見。萬一後車正好行駛在應急車道上,很容易就會發生追尾事故。

(具體資訊請以車型說明書和吉利技術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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