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女生小紅被老師羞辱導致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症,需要大筆治療費用,學校給小紅父母30萬看病費之後,近日,學校稱是借給家長的,而小紅媽媽已3次敗訴,法院判其償還。
四年前,小紅在瀋陽市某私立中學讀初二,因做操時不規範,被班主任紀老師拽出,隨後兩人發生言語衝突。
第二天老師開始孤立小紅,不讓她吃飯,還讓小紅的幾個好友遠離她。為了挽回朋友,小紅甚至給朋友小琪下跪,然而,班主任聽說後,晚上9點多將小紅拉到教室,針對這件事對小紅百般侮辱,小紅當場崩潰,大哭不止,後被家長接回家。
小紅被診斷為抑鬱症、創傷後應激障礙症,時常情緒失控,多次自殺,必須接受治療。學校承認在此事上學校和老師都有責任,因此答應支付部分醫療費,並先後支付30萬元,但讓小紅母親打了欠條。今年學校卻起訴小紅父母,要求歸還借款。法院查封了小紅的家,並限令還款。
學校支付的醫藥費,為什麼時隔幾年又想討要回去呢?原來,當時學校負責人對小紅的母親說,這筆費用必須由小紅母親打借條的形式支出,否則無法走賬。為了儘快給小紅治療,小紅母親依言打了借條。如今,時隔四年,學校以借條為證據,起訴小紅母親,要求償還30萬元。
但是,在得知學校要求償還這30萬後,小紅的抑鬱加重,暴飲暴食狂躁不安,幾次試圖自殺,治療費用不菲。小紅本就是單親家庭,如今法院查封了她和母親住的房子,這無疑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後續治療費用更無著落。
孩子在學校被老師侮辱,造成抑鬱,學校和老師難辭其咎;提供治療費用也是理所應當的。何況,造成孩子"學校性死亡",無法繼續正常讀書,學校也要承擔責任。
如今,學校催要這筆款項,學校負責人自知理虧,因此不願再對質。有人覺得小紅因為被老師羞辱而抑鬱,學校本就該為此事負責,提供醫療費。時過境遷,小紅"舊傷未愈"學校竟然聲稱這筆錢是小紅母親借的。即使小紅母親打的是"借條",從道義上、法理上,這樣的借條都應該受到保護!
青春期的孩子思想尚不成熟,喜歡接觸新鮮事物,喜歡在別人面前表現。抽菸、早戀、打架、玩手機都是這種表現。他們爭強好勝,對老師家長的說教充耳不聞,或者直接頂撞,但其實他們內心是脆弱的。對於他們所犯錯誤,如果採取粗暴而簡單的方式,如當眾羞辱、謾罵、毆打等,反倒會引發他們的反抗情緒。對於孩子來說,當眾辱罵,意味著在朋友、同學面前丟了面子,同學會瞧不起他/她,為此他們會付諸更多的反抗;對抗越激烈,孩子越容易出現情緒崩潰的情況,結局就越難控制。
上初中以後,孩子逐漸進入青春期,情緒波動較大,家長和老師都應該正確引導,幫助孩子們度過這個時期。出現這些情況,老師和家長不能粗暴對待也不能盲目阻止,應該多與孩子耐心交流,瞭解孩子最近的思想情況,從他們的年齡階段角度出發,幫孩子分析問題,並將孩子引導到正確的思想上來。
青春期在人的一生當中是非常重要的階段,身體和心理的發育對整個人生都有重大影響,因此,無論是家長還是學校老師都應該格外重視,小心應對。
你如何看待學校要求償還"欠款"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