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兇猛。
日前,河南鶴壁山城區石林鎮一名 3 歲兒童被狗咬傷致死。鶴壁市公安局山城區分局通報稱,涉案犬隻的主人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拘。涉案犬隻已被依法處置。
又是一起悲劇。活蹦亂跳的幼童意外離世,讓人扼腕哀痛。幼童頭皮、胳膊、臉和喉嚨處佈滿牙齒貫穿傷的慘狀,讓人不寒而慄。影片中孩子母親撕心裂肺的哭聲,讓人揪心不已。
事後,當地公安及時介入,依法刑拘犬主人,也為此類事件的處理提供了探索性樣本。
當然,本次孩童被狗咬傷致死一事中,犬主人到底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最終如何量刑定罰,有待警方調查和法院判決。但犬主人難辭其咎,是顯而易見的。
個案的責任釐定並不難,難的是“狗患”治理。隨著人們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心理或者情感需求越來越大,養狗的人越來越多。但是,養狗不僅需要關愛心和責任心,更是一項技術活。半夜樓道里傳出的犬吠聲、小區花園步道上殘留的狗屎、不拴繩隨意亂躥的犬隻,乃至惡狗傷人、咬人致死事件不絕如縷,這些現象的存在,讓“狗患”成為一大社會治理難題。中國醫學救援協會的資料顯示,我國每年約有4000萬人被貓狗咬傷。
日常所見,惡狗傷人、咬人致死事件,可謂不勝列舉:
2017年5月,遵義綏陽旺草3歲男孩豪豪,在家門口玩耍時臉部被狗咬得面目全非,傷口縫合200多針;
2018年8月,安順市平壩區樂平鎮一名8歲男童,被一隻下司犬咬至頸部身亡;
2018年9月,一名6歲男童被黃色土狗咬傷,在被咬後的第13天突發狂犬病離世;
2019年11月,河北曲陽縣一名9歲女童上學路上被狗咬死……
如果說一個人的不幸有可能是意外,那麼,如此眾多的慘劇如出一轍,則提醒我們不得不警惕規律性成因。法律懲前毖後,自不待言,但如何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乃是當務之急。
雖然伴隨著全國各地不斷出臺管理制度,對犬隻品種、上戶要求、出行要求、遛狗時間、甚至遛狗年齡等都列出了詳細規定及罰則,養犬帶來的種種社會隱患區域性得到不同程度的緩解,但總體而言,“狗患”依然是懸在我們頭頂的危險利劍,尤其是城郊和農村,問題更多、隱患更大。昨天是9歲女童上學路上被狗咬死,今天是3歲兒童被狗咬傷致死,如不加以遏止,明天的慘劇又會是誰,後天呢?
狗咬人,歸根結底還是狗主人的問題。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盡到看管責任、避免傷人,是人所盡知的底線,文明養犬是人所應備的基本素質。減少和避免惡犬咬人,則重在防患於未然。
一是要明晰犬隻主人法律責任,加強日常管理。對那種明知犬隻存在公共安全威脅卻不以為然,疏於看管、漫不經心的養狗人士,必須嚴加懲戒,倒逼其繃緊安全這根弦。具體到這次的事件,如果鄰居能把平時就很兇的狗拴上繩,恐怕悲劇就不至於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