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嶗山啤酒官方在事件引起熱議後的迴應

事情發生在當下,一李姓男子在河南南陽購買一罐嶗山啤酒,發現自己中了獎,獎品是“三元換購500聽”,男子高興的去銷售點兌換獎品,商家以活動過期為由拒絕兌換。

隨後李姓男子打通了官方電話,官方客服人員的回答是:“活動並沒有過期,但這裡的500聽指的是500ml,而不是500罐,這樣做是方便工作人員識別。”李先生感到迷惑,什麼時候“聽”成了“毫升”的代名詞?

換購憑證具體文字描述

在此事件引發熱議以後,嶗山啤酒官方又迴應:“外包裝箱體及罐體有明確的註釋,憑拉環內的三元換購字樣,可以兌換500ml啤酒”,這裡小豪不禁想問,雖然易拉罐上面有此活動的註釋,但是拉環明明寫著的是“三元換購500聽”,官方怎麼解釋這個“聽”跟“毫升”的關係?怎麼也解釋不通,問題越抹越黑!

作為一家在國內有不小名氣的飲料廠商,為了省這不到3000元的飲料費,換來一個“言而無信”,“偷天換日”的名聲,這真的對於公司的長遠利益好嗎?恐怕嶗山啤酒公司是出了內鬼,因為只有內鬼才能幹出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3000元和公司的名聲,哪個更重要?只要不是傻子,大家都知道答案,3000元可以重新掙回來,公司名聲臭了,要花多少倍的代價才會挽回來?

嶗山啤酒套路太深

罐裝嶗山啤酒

什麼時候“聽”成了“毫升”的意思,新華字典這麼解釋:用鍍錫或鍍鋅飲料、香菸等的筒子或者罐子。根本就沒有“毫升”的意思,難不成嶗山啤酒官方已經比新華字典還要權威了?發明創造了一個新的解釋?用“自我催眠”、“掩耳盜鈴”形容嶗山啤酒公關團隊很貼切。

我們消費者普遍認為,商家對於活動的解釋權,不是用來欺騙消費者獲得更多銷量的幫手,而是如實描述,沒有誇張沒有套路,說到做到,既然做了又不想承認?為何不誠實一點,起碼不會被消費者厭棄,現在事情被大眾都知道了,獎勵李先生500聽啤酒,就把一切都擺平了?這次官方對於此事的應對措施,處理的相當差勁。

侵害消費者權益應該受到懲罰!

根據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均應當受到處罰並承擔責任。

誠信乃做人之本

我們應該抵制不實宣傳的企業,靠“吸菸眼球”作為企業發展法寶、靠“掩耳盜鈴”作為企業營銷活動的手段、靠“事後補償”作為企業應對輿論壓力的絕招,註定不會獲得消費者的認可與支援,一個沒有誠信的企業,不論在哪裡,都是沒有立足之地的,也必然不會有更大的發展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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