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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直播間的燕窩就是糖水。”聞名全國的職業打假人王海手撕辛巴後,再度站上輿論中心。

11月27日,@辛有志xyz 透過社交平臺釋出一篇宣告,表示經檢測直播間銷售的燕窩確實存在誇大宣傳,燕窩成分不足每碗2克,表示道歉並向購買燕窩的消費者承諾“退一賠三”。為此,辛巴需先退賠近6198.3萬元給消費者。

隨後,王海又將打假瞄向羅永浩。此後,王海本人也捲入質疑之中。

並非專門盯辛巴羅永浩 線索源自消費者舉報

王海:我們沒盯上過誰,這都是消費者反映的。我們說整天弄辛有志,有點審美疲勞,你不能老盯著這一個人,得平衡一下,調節一下。

王海:都是消費者舉報。消費者先提供線索,我們再去深挖。因為假的太多了,我們主動去弄弄不過來,快手、抖音我們挨個打,打不過來。現在網路帶貨是行業的問題,沒有選品,選品就是為了騙。

像老爸評測,你去他商城看看,全都是些小眾品牌,大部分小眾品牌沒法比較價格的,他利用資訊不對稱多賺你的錢。我那天專門去了盒馬看茶葉,微博也發了,都是一樣的西湖龍井,他比別人貴了將近一半,但他標榜不是給粉絲實惠嗎?

王海:主要還是水軍。正常人的思維他應該能看明白我們的東西,我們的東西有說服力,還是羅永浩的東西有說服力,大家一看就看得懂。但是現在互聯網裡水軍現象太嚴重。

王海:很簡單,你說我沒有說服力,沒有在哪,你給我一條一條列出來。你指出來我就改,我們的態度都是一致的。人非聖賢,犯錯是正常的,我錯了可以改,但我打了這麼多年也沒錯過呀。打假這個事很簡單,你只要是真相就可以了。

羅永浩在吹牛 以前即打假過羅永浩

王海:對,因為這個事兒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對吧?真相的話越辯越明,因為我們指出來這個問題,是一個比較拙劣的問題。首先它的商標是深圳的麥凱萊公司在中國先註冊的,然後他又去英國找來這麼一個馬甲,給他授權來代理,為了成為代理商,專門又把商標轉讓給了英國的馬甲公司,對吧?

王海:我們國家的商標註冊原則叫"註冊在先"原則,誰先註冊就是屬於誰的,這點是毋庸置疑的。誰是英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我們還沒有查,因為它需要用英鎊去付費,然後才能呼叫到公司的股權變更,它的歷史。

我們瞭解到的就是這個產品它也是做了一些功課,當然做的不完美。它是先把這個產品出到英國,在英國市面上鋪了一些貨。比如說我們去英國旅遊,我們在當地的超市貨架上有可能會看到這個東西,比如說亞馬遜英國也有這個東西。但是這都是為了在中國進行銷售做的鋪墊、佈局,它真正的意圖是指向中國市場,這是他們的根本目的。

王海:他有事先的佈局。我們查到他英國所謂的代工廠已經破產了,沒有功夫給他生產這個產品。而且羅永浩要回應的話這事很簡單,你把報關單甩出來給大家看一下,它每個月銷售65萬瓶,你把65萬的每個月的報關單給大家曬一曬。

然後你既然英國生產,你事先是有選品的,你把英國生產線的照片發出來不就完了。 就說你羅永浩不懂,當時沒有選品,你還可以事後補救。你現在給英國打電話,叫它給你拍一個照片,還有影片過來。其實都不用迴應我,可不可以跟英國的工廠連個線?你連個線再把報關單一曬,這個事不就有說服力了,對不對?因為誰主張誰舉證,你既然說你這個東西是進口的,就不可能說每個月賣65萬瓶只拿出來一張2000瓶或者2萬瓶的報關單。要這樣怎麼證明你是進口的,對吧?

而且羅永浩的迴應,我覺得有點搞笑。他居然能說這個品牌方用錯了圖片,品牌方是英國公司,英國人做事也很嚴謹的,怎麼就用錯了呢?

王海:用不用演員先不說,用演員沒關係,你花點錢。像我們曝光壹加的日本生活鐵鍋,好歹花錢請了演員懷遠,你還得給點錢。這種屬於你一毛都不拔,直接從相簿裡扒了一個,跟另外一個假洋鬼子叫艾瑞克用的是一個圖,連這點本都捨不得。

假如你羅永浩有選品的話,你得合一合這個圖片,包括所謂的他說的科學家。那是科學家嗎?那只是一個教授而已,誰給他封的科學家的稱號?羅永浩有點過於炫耀自己的無知了。

你羅永浩的專長是教英語和脫口秀,你應該把專長用在選品上。你去看看英國公司網站,你給英國的公司打幾個電話,翻個牆看看維基百科,就都知道了。我是不懂英語的人,我用手機翻譯軟體都能看得懂這是一個騙局,您羅永浩還有團隊帶貨,還有法務團隊稽核,你這不是搞笑的嗎?

法務團隊更是個笑話,你既然說稽核了他授權的供應鏈,授權鏈合法,你審查的是形式合法,還是實質合法?形式合法和實質合法,都有可能繼續對消費者構成欺騙。你要稽核的是真相。你明知道這是一個賣給外國公司的中國品牌,對不對?

另外這個產品你用腳趾頭想一想都不可能從英國給進口過來,你是船運還是空運?有沒有這個必要?要都這樣的話,可口可樂幹嘛還在中國灌裝?直接美國運過來不更好嗎?你可以直接授權在中國生產,在中國代工,都很便宜。但是他故意營造一個英國生產、英國品牌的假象,就是為了製造資訊不對稱,讓消費者誤以為這個東西很高大上。

王海:我們已經給他舉報了,舉報完了稍微出點結果我們就把它起訴了。羅永浩在這吹牛,沒有意義。我們以前也打過羅永浩吹牛的假,他說他自己的錘子手機全球第二好、東半球最好。

王海:對,我們一直都在打。我看好多水軍還說"你踢到鋼板了,你怎麼能打老羅?"這些人不知道,我們早就在打。我們對事不對人,你這件事情做得不對就要打。你羅永浩砸西門子冰箱,這個我們該支援要支援,我們對事。但是你要標榜自己帶貨嚴謹,你就要拿出一個嚴謹的樣子,而不是說一說。你看他迴應到最後結尾都是一些什麼嚴謹之類的大話空話,都是沒有可執行性的。你還不如實實在在說,我們請了哪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來負責稽核商標,請了誰來負責稽核什麼。

王海:應該來點乾貨。事實就在這擺著,你的影片是假的,是用洗牙的影片,你作為代言人有審慎注意義務。這個義務不是說你光在表達的時候要稽核,在合同履行過程當中,你都要去注意你的廣告、影片有沒有被別人篡改,或者產生了一些變化。否則我光拍個照片,之後走了,別人怎麼騙人我不管,假裝不知道,這就叫放任。

羅永浩你不是號稱自己有團隊嗎?你哪怕自己忙不過來,團隊也可以幫你看。你不能光享受網際網路的便利和好處,不承擔責任,這個是不公平的。這個事實際上本來也不是我發現的,這是消費者投訴。消費者舉報,我一看確實是這麼回事。

我一看宣傳圖是個老外手上舉著P上去的水,這肯定是沒花錢,花了錢的話肯定是用手抓住了。所以我就搜了一下這個圖,一搜一連串就出來了。英國公司網站、英國亞馬遜,生產公司破產了。英國公司包括上市公司,都是虛擬辦公地址。

王海:地址沒問題,虛擬辦公是可以的,但是你虛擬辦公就別吹了。另外我一看它上市公司的註冊資本是25萬磅,25萬英鎊的公司北京有套房子的人都能買一個了。這是小微企業嗎?你說一個月賣65萬單,就按每單50塊來算,一個月三千多萬合三百多萬英鎊,一年三千多萬英鎊。你帶著賬就把公司買了,對吧?

國外這種小市值的公司很多,香港的一些上市公司也叫仙股,並不是說國外的都好。有很多國外註冊的公司到中國來忽悠消費者,利用資訊不對稱。您是一個英語老師,而且您做帶貨,既然享受權益就要承擔責任和義務。這點上我覺得他的說辭是很不負責任的。貌似好像是一條一條的,其實說一大堆廢話,事實沒有。

再者說,就算你和英國工廠連了線,拿出了報關單,我這也還有東西給你看。

王海:當然了,肯定滿足退一賠三。首先你拿一個演員冒充科學家,這本身就屬於欺騙行為,光這一點就得退一賠三了。然後你用影片欺騙消費者,這也得退一賠三。另外羅永浩帶貨的影片你可以找找看看,他宣傳說吐出來的絮狀物是口腔裡的牙上的髒東西,但實際上因為它是酸性的漱口水,它和唾液中的蛋白質會產生反應形成絮狀物。它不是牙垢,不是牙齒上的髒東西。這也是騙人的。

這三點任何一點都得退一賠三,咱們先暫且不談價格。

王海:如果同時滿足,說輕了就應該追究虛假廣告罪的法律責任,說重了就是詐騙。像山東聊城警方偵破的一個案件,把普通化妝品當祛斑化妝品賣,然後僱一些人在臉上畫斑點,用卸妝水一卸,就說我是祛斑化妝品。這跟他不一個性質嗎?沒什麼差別。

你說影片跟你無關,影片都指向你的天貓旗艦店,這是個企業行為,你再說你沒有關係,這成立嗎?沒有說服力。羅永浩不能濫用公眾的信任,你標榜的是可信的可靠的,實際上你沒有做到。

你沒有選品,也沒有稽核,哪個法務現在能站出來說是給你稽核的?如果有的話這種律師可以去司法局投訴,吊銷他的執照,這屬於律師瀆職了。

最初打假出自好奇心 打假盈利是手段

王海:我主要是出於好玩的好奇心。當時是我們國家第一次出現有關懲罰性賠償的制度,我無非就是想試驗一下,到底是能不能行。

王海:第一次試完沒成功,後來憋了大概半年,消法落地配套的北京地方法規出臺了,其中把欺詐行為進行了具體化,可操作性加強了,國內又繼續嘗試。

王海:對。

王海:那次是先買了兩副耳機,後來去退貨、鑑定,跑了好多店,還不夠成本的。後來我又去買了10副,一共12副,去找工商局和消協,當時消協搬家沒找到,工商局說商場只願意給你兩個耳機,其餘10個只能退貨。為了止損我就先退了10個耳機的錢,回青島了。後來消法的辦法出臺了,又來繼續嘗試。

王海:這都是25年前的老問題了。作為消費者來說,準確的定義應該叫疑假買假。消費者可以合理懷疑,比如買老羅的這個東西,我可以懷疑。但是我還要需要一個驗證過程,因為我不是檢測機構或者鑑定機構。原則上說消費者是做不到知假買假的,只是合理懷疑。

當然有一些情況是可以做到知假買假的,比如說食品過期,我看到了你把日期寫出來了,也過期了,這個是可以的。根據司法解釋、公序良俗,這個不應該成為一個抗辯的理由。因為懲罰性賠償這個制度設計,它設計的初衷就是利用消費者的積極性來打擊假冒偽劣。

王海:就是利益驅動。有了懲罰性賠償制度,消費者就相當於一個公民檢察官或者私人檢察官,對這種違法行為提起訴訟,或者是進行懲罰。這屬於一個社會共治的範疇,是人類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懲罰性賠償有一個特別好的地方,它能夠真正的有效的約束經營者不作惡。

人性如此,就是需要約束。要想經營者不作惡,就需要不可避免的懲罰。

王海:比如說闖紅燈,說是罰款200,但是我每次闖沒有人看見,這就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是罰兩塊,那就不叫懲罰了。罰200還要扣6分,這個就叫懲罰。不可避免的懲罰必然會約束人們不去做惡。

監管資源是有限的,但消費者是無限的。

王海:不用很多,只要各個領域懂行的,或者說掌握一些專業資訊的消費者能夠行動起來,成為社會共治的監管志願者。實際上職業打假就是監管志願者,成為監管部門的一個補充,那就可以有效的約束。因為各行各業都有專家,熟悉照相機的去打照相機,熟悉化妝品的可以打化妝品。即使不便出面,也可以叫我的親戚朋友去打假。這樣的話就可以倒逼產品產業升級,也可以大大的降低監管成本。

就好像志願者抓賊,警察在派出所等著就行了,只需要判斷一下是不是真的賊。

王海:美國是有非常多的消費者組織。人類社會的問題很簡單,就兩個,一個叫資訊不對稱,資訊不對稱就可以坑蒙拐騙。另外一個問題是力量不對等,主要體現在組織對個人。經營者是一個團隊,消費者是個人,即便你是個億萬富豪,但是你到了我美容院,你也得讓我宰了。

所有的法律法規都是致力於解決這兩個問題,你比如說消費者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它施行了叫弱者推定,婦女權益保護法也叫弱者推定。什麼叫公平?向消費者傾斜,向女性傾斜,這才叫公平。要兩人都平等了就不公平了。

王海:對,資訊對稱了,力量對等了,問題就解決了。比如說像羅永浩實實在在告訴大家,這是一個演員,這公司已經破產了,這個漱口水我也不知道哪生產的。但是我收了25萬塊錢的代言費,大家願意買的自己買吧。這樣就不會有人被騙了。

王海:全世界都是這樣的,包括美國也有很多坑蒙拐騙的東西。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問題很多。大家要以一個理性的態度去對待職業打假,因為職業打假他是屬於社會共治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力量,而且你只要支援,他就能真正做到讓欺詐行為被懲罰,不可避免。

王海:盈利是手段。法律的目的是約束作惡,那就是要讓消費者盈利,這個和給法官工資、給警察工資是一樣的。我給法官工資,不是讓法官以賺工資為目的來上班,而是讓法官透過提供公平正義來換取工資。

懲罰性賠償是為了讓消費者變成一個監管志願者,透過懲罰性賠償來彌補你的損失,獎勵你的貢獻。他的本質,一個是對你的補償,一個是對你貢獻的一個獎勵。我們看到國家也在推,黨中央國務院也提倡說以後要推鉅額懲罰性賠償。

王海:對,給消費者的賠償還要增加。改革最主要的就是觀念要改變,觀念主要就是價值觀、是非、善惡。價值觀也要改變,職業打假屬於社會共治,利益驅動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讓利益驅動的消費者或職業打假人約束作惡,倒逼中國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升級。經營者不能作惡,只能拼質量,拼服務了。

年入千萬為真 旗下公司主要在北京和深圳

王海:公司現在主要是北京和深圳兩個地方。天津和南京也有,打假相關的主要在北京和深圳。

王海:不一定,有一些當然是比律師高,有一些可能比找律師便宜了。因為我們做集體辯護,如果你是單個人的話,弄一個鍋,我們收取賠償費的一半。我們的原則就叫"沒效果,沒費用"。

王海:趕不上騙子一天的。

王海:數字當然是真實的,但是這個並不多,還有成本啊,團隊啊等等各方面支出。比起騙子來,不如騙子一場帶貨賺得多。

王海:都是幫企業維權,只是從不同的方面、角度。

不害怕威脅 打假最難是觀念變革

王海:主要是微博,我們還有電話。

王海:有。

王海:身體上的也可能會有,但是身體上我們也絕不含糊。比如你想抓黑社會,我們也可以幫你抓黑社會。

王海:我們就是收錢幫你維權。前年剛辦了一個黑社會的,放高利貸的,給他搞了兩年,主犯判了6年。高利貸團伙當地也有一些背景。受害者找我們,我們幫你維權,你去報案立不了案,我們律師到位,把證據給你搜集到,然後幫你整理立案材料、出方案,把人抓了、判了。

這種一般的威脅,我不怕,沒什麼困擾。但是像網路水軍的這種系統性的、惡意的誹謗、謾罵,這個目前看來工作量就比較大了。

王海:要把水軍的微博賬號全部起訴,透過起訴要把幕後黑手抓出來,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因為你是屬於黑惡勢力,網路暴力團體。

王海:也不難,只是我們以前懶得去弄,現在我們發現它是系統性的網路黑惡勢力,這個我們也不能放過。

王海:最難的是觀念,是價值觀的變化,或者說觀念的改革。歸根結底我覺得最難的就是價值觀,你的觀念才能驅動你做出各種各樣的行為。

王海:最有成就感的就是我們不斷的推動法律在日益地向前邁進。比如說1995年的時候消法是退一賠一,我們從2000年開始就透過人大代表提建議,建議改成退一賠十,退一賠三。而且我們當時就建議要設定一個起步價500元。後來到了2012年新消法出爐,懲罰性賠償從退一賠一變成退一賠三,食品安全從退一賠一變成退一賠十。欺詐行為起步價改到500元,食品安全法起步價改到1000元。

王海:會,比例還挺大的。

王海:當然更希望了,庭外調解效率高。等於節約社會資源。

王海:我們沒遇到過。經營者不傻,同一個事情已經賠錢了,意味著這個事的風聲已經走漏出去了。很快第二個人第三個人就來了,因為它是不可避免的,這是最有效的地方。你收買了王海,王海撤訴了,10倍賠償、或者說更多的賠償拿到手走了。我前腳剛走,你要不改的話,下一個又來了。我們實踐當中有很多商場的客服、電商的客服也參與了打假隊伍。

王海:他讓自己的親戚朋友都去打假。這家賠償了王海之後,他們家還在賣,那我肯定得通知朋友親戚都來打一下,還有一些監管部門的親戚朋友也在打。監管部門調解了一個案子,看受害者拿了那麼多賠償,就找自己的朋友或親戚,都可以幹這個事。這就是利益驅動的好處。我們的觀念要改變,趨利是人們的正當權利,重點在於人的行為是對社會有益還是有害的,你不能讓做好事的人賺不到錢,就壞事的人一天賺幾千萬,帶一次貨賺幾千萬,這是很荒謬的。

王海:一個是消費者舉報的多,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都有多少呢。另外一個就看,一個是廣告多的,在社群比較火的往往都有問題。廣告多,可能背後很暴利,利潤空間大,出問題的機率就大。

王海:對。

直播電商不得不重點關注 未來會擴大幫消費者打假業務

王海:直播電商屬於不得不重點關注,消費者諮詢反映的問題越來越多。

王海:那個是辛有志的八卦來故意轉移視線的。我們一查那酒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消費者再召集打起來也沒什麼意思。這個東西不能被別人牽著走,影響我們的最終工作。比較長時間以前的事追溯起來很麻煩,受害者、證據都很難找。

這還要說到平臺的問題,因為帶貨它本身是個銷售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的訴訟時效原則上三年,最長時間是保護二十年。如果從遵守法律的角度來說,這個帶貨影片還有帶貨連結至少要儲存20年,因為在20年內,我從發現上當受騙之日起,在三年內都應該是有權利去維權的。如果說網站60天就把影片、連結刪掉了,那意味著我將來維權就缺乏證據了。

所以說監管部門也好,平臺也好,要想對網路帶貨進行約束很簡單,就三個字——可追溯。最少在三年內這些帶貨影片、連結、宣傳的主線內容不可篡改,隨時消費者可以查閱、調閱,這樣的話消費者三年之內隨時都可以跟你算賬。當然最好要儲存20年,20年內都可以跟你算賬。這個時候羅永浩就應該請個律師多做一些稽核了。

王海:對。但是風險大才是對的,違法的風險越大越好。

王海:成本高,你要調查取證、要檢測。比如食品檢測,檢測一個食品一般要2000-3000,甚至有的要5000。檢測羽絨服也是兩三千。

王海:很多都需要,調查、取證、差旅費。所以消費者個人維權往往是得不償失,因為成本太高了。你買個羽絨服200塊錢,你檢測3000。萬一檢測出來合格,回頭怎麼收尾?

王海:有現場勘驗、現場調查,比如我們去羽絨服廠家一看,他都用雞毛在生產,那就不用檢測了,到時候拿剪刀絞開就行了。客觀事實不需要解釋。像燕窩就要檢測,含糖量等等。打假這個事兒其實非常簡單,但是也很費錢。

王海:中國是發展中國家,慢慢來吧,你急的話你也跟不上。因為我們從消費者的反映來看,大部分還是好騙的。因為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擺在那。

王海:那也很簡單。多想辦法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資訊,一個是主體資訊,拿羅永浩來說,主體有網友說是商標流氓,英國公司是虛擬地址註冊,上市公司是虛擬註冊,工廠主題破產了,科學家是演員;這個用智慧手機查一下就解決了。第二個就是看功效有沒有依據,是科學依據還是法定依據,政府有沒有許可,科學能不能驗證。這個漱口水產生的絮狀物是酸和唾液結合的,功效是沒有依據的。三是產品標準,有什麼成分,符不符合去牙垢考核的指標。第四個是比較替代方案,一瓶漱口水賣八九十,一百多,去醫院洗個牙才多少錢。

主體資訊、效用根據、產品標準、許可、替代方案的價格比較,這四個方面捋一下,消費者就很少被騙了。如果羅永浩按照我說的這四點去選貨就不會出問題了。

王海:很多。政府要旗幟鮮明地支援民間打假,去偽存真,要區分打假和假打。有些說是惡意索賠,其實不存在這個概念,那其實是詐騙,怎麼能混為一談呢?不能用假打來抹黑打假,性質要理清,還是觀念的問題。

王海:越多越好,每個人都是市場監管主體,這樣的話肯定會倒逼經營者合規經營。

王海:那打假人自然就淘汰了,東西都好,打假人就只能去幹別的事了。但這需要一個過程。

王海:取決於觀念的變化,如果觀念能與時俱進,職業打假可能會出現一段時間的井噴,之後沒人敢做假貨了,職業打假自然就萎縮了。

王海:有一段時間是在增加的,現在已經有減少的趨勢了。

王海:我們會擴大幫消費者打假、維權的業務,現在深圳的公司在招人,我們有自己的律所。醫美、房地產、車、高利貸、購物等等都可以幫忙維權。

王海:職業打假就是社會共治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只有職業打假才能讓製假售假被懲罰,不可避免。監管部門的資源都有限,是打不過來的,但消費者是無處不在的,這個資源會對經營者形成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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