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時刻」主題徵文 二期#
“當天晚上你有沒有打過你的母親?”
“沒有。我沒有傷害過我媽,我沒有打過我媽。”
案件庭審
這是六十歲的兒子毆打母親被捕後在法庭上和公訴人的對話。
嫌疑人趙立昌六十歲,初中文化,無業。
老母親八十歲,兩兒兩女,他是家中長子,早年分家出去單過,老母親和弟弟還有一個有精神障礙的妹妹一起在老宅裡生活。
被告:趙立昌
01據他自己陳述案發當晚他去母親家裡幫助修房子。
當日下午喝了不到半瓶白酒。
因為發現政府補助給母親的一萬五千塊錢不見了,所以和弟弟的女婿發生了爭執。
他說不會毆打自己的母親。
02但真實情況到底是怎樣的呢?
當晚趙立昌去老母親家裡,得知妹妹有一處房屋需要修繕,補助款兩萬五。
他提出什麼人做什麼人得這筆錢。意思就是由他來做,其他人不要參與,只“打下手”就可以,這筆錢歸他。
然後老母親說讓他們一起做,他就不樂意了。
03侄女接受採訪時說他們在樓上看到奶奶被大伯一手抓著一隻胳膊,一手抓著一隻腳,拎起來又砸到地上,然後還用腳踩,打得特別狠。
老公跑下去控制了大伯,她的爸爸抱起老媽回屋。
侄女當時說了要報警但被奶奶阻攔了,一是怕丟人,二是怕花錢。
04趙立昌平時就對他們很粗暴,輕易就會動手。
村裡和派出所調解過不止一次。但最後都因為是家庭矛盾,也沒有構成傷害,所以就不了了之了。
老母親被打也不止一次,村裡人都見過。
就在被打兩天後的調查里老母親親口說兒子打了她。但兒子還是拒絕承認。
老太太被打13天后死亡。
05侄女說奶奶對大伯從小溺愛,要什麼給什麼,有事都讓自己爸爸做。
被打之後老人好面子,不願意報警處理。
真是應了那句老話“慣子如殺子”。
其實被溺愛的孩子就像遇溺一樣危險,父母親手把他推進漩渦,卻看不清,墜落的暢快只能換來致命的窒息。
《請回答1988》
韓劇《請回答1988》裡有句臺詞:“爸爸也是第一次當爸爸,所以,我的女兒你多理解我吧!”
這句話感動了很多人,但我越來越不喜歡這種似是而非的道理。
你是第一次當爸爸,可你做過兒子,做過別人的兄弟朋友,看過無數的家庭,受過教育,然後才成為了一個爸爸。
如果那些歲月曾經烙印你的心,如果你很想珍愛你的孩子,你就該知道怎樣成為一個父親,至少為此付出努力。
所以我現在更喜歡一句話:我第一次做父親,我在學習做一個父親。
06今年初陳小果被宣判死刑,引起熱議。
孫小果是怎樣養成的呢?
我們回溯到1994年,當時還在武警學院的孫小果和四個小混混私自駕車外出時,對兩個女孩實施了輪姦。
但是,在公安機關工作的母親利用職務之便將孫小果年紀從19改成了17,只被判處了3年有期徒刑,之後又偽造病歷,保外就醫,逍遙法外。
但渡過劫波的他並沒有收斂,反倒越發泥足深陷,之後又犯下了三樁強姦案,其中還包括一名幼女(未遂)。
同年11月,又對17歲的女孩兒小張和她的女友小楊進行傷害凌辱,導致其中一個女孩兒重傷。
惡行累累的孫小果,1998年2月,因強姦、故意傷害等多項罪名被判處死刑,雖然在這一年,他的母因為四年前的案子被開除公職,判刑5年,但在母親和繼父的奔走之下,孫小果從死刑,變成死緩,又多次違規減刑,最後12年就出獄了。
這是怎樣“偉大”的一個母親啊!
然而出獄後的孫小果仍然一條道走到黑,甚至“做大做強”,組織黑社會、開賭場、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簡直無惡不作。大概對他他來講“惡”是他唯一看得到的路吧。
直到去年5月,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入駐雲南,重點督查孫小果案件,終於在幾個月後,將孫小果再次判刑25年,其母因徇私枉法被判處20年,繼父19年,當年違規減刑的17個公檢法人員也全部被判刑2到12年不等。
後又經改判,今年2月20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
這簡直就是一場惡之花的大戲。不知道在牢房裡的父母是不是會有些悔意。
他們送了孩子一程又一程,直至推下懸崖。
07父母的愛是孩子的土壤。土地不行寸草不生。
就像牛奶很鮮,但如果杯子有毒牛奶也就成了毒奶。
父母就像孩子的容器,要擦乾淨自己再去裝孩子。
我的一個朋友,他為了女兒不買電視,自己下班回家也是看書學習,並且刻意地進行非物質餵養,降低女兒無意義的慾望。
每天有固定的家務勞動專案,女兒四年級就可以自己做飯,高中可以獨立生活,無論身邊環境多麼複雜,她都不會被影響。
我很尊重這樣的父母,他們也是第一次做父母,但他們不會拿孩子的一生開玩笑,他們是真的盡力了,從前不會、日後也不會推卸責任。
08
不要做有毒的父母,在父母子女一場的因果裡,毒最終會迴流到自己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