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春節臨近,最近不少網友建議今年春節允許燃放煙花爆竹。而給出的理由不外乎過年不燃放煙花爆竹沒有年味、幾千年的習俗,甚至說可以驅邪等荒謬說辭。
煙花爆竹之害不言自明,可以羅列許多條:
第一條、汙染環境。一個是指燃放後空氣中瀰漫著大量的煙塵,對人體極其有害;另一個汙染是指燃放後一地的垃圾,給環衛工人帶來了巨大工作量;
第二條、容易引發火災。在沒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候,全國各地每年春節都會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而引發許多火災事故;
第三條、人身傷害。現在的煙花爆竹越做越大,有些甚至堪比小炸彈。不少居民燃放隨意而為,炸傷自己或其他居民屢見不鮮,甚至有些頑皮的小孩被炸死也見諸報端;
第四、擾人清淨。這一點農村還好一點,特別是在城市,因為空間狹小,燃放煙花爆竹所造成的噪音汙染對部分特殊居民影響非常大,如上夜班的需要白天睡覺的上班族,如家中有嬰兒等等,沒到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可以說都是膽戰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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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燃放煙花爆竹弊端或許還有很多,這裡就列舉這實實在在的四點,就足以說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多麼必要。說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文化的理由其實是站不住腳的,並非所有的傳統文化都是精華,有些其實是糟粕,我們後人對其當然要有所揚棄。至於說燃放煙花爆竹可以驅邪,這就更加荒謬可笑了,社會發展到如今,居然還有人相信這個,簡直無語了。發揚傳統文化,營造過年的氛圍,其實有許多路徑,如寫春聯貼春聯、包餃子、吃湯圓、打年糕等等。
所以,鑑於此,堅決支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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