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許大哥告知,他前幾天的晚上特意開車趕到這家飯店吃飯,在達到目的地的時候,他發現飯店門口還有幾個停車位,他為了方便車子出來就打算倒車進入停車位。可這時候另外一輛車子要出來,所以許大哥就讓了讓對方。而當對方開走了之後,張先生就打算倒車到對方此前的位置上,因為附近有輛共享單車,嘗試後倒不進去,於是張先生就直接開了進去,這下糟糕了,他撞上了一個車位鎖。
撞上的一刻,許大哥是懵逼狀態的,明明剛剛別人從車位上出來,自己開進去卻能撞上車位鎖,他覺得很奇怪,沒吃飯沒消費夫妻兩人就找這家飯店理論,他的妻子向商家提出了賠償2000多元用於維修他們車的前保險槓的刮痕,他們的這個要求被飯店直接拒絕了。
這不,兩人又再次來找商家理論,並要求檢視當晚停車場的監控畫面,在查詢了一番之後,許大哥的妻子發現當時車位上的車子開走後,一名飯店的工作人員跑了出來,順手就把車位給鎖住了。當時這名工作人員鎖了車位之後,還看到了許大哥的車子要進入停車位,可是他一點也沒提醒,直接就走到角落去抽菸了,幾分鐘之後他才回來,才發現許大哥的車子出事了。
所以許大哥的妻子覺得飯店應該要付主要責任,她認為工作人員要是不鎖車位,或者在經過的時候提醒一下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找到飯店的孫經理,她表示停車位是免費的,而車子又是許大哥自己撞上去的,所以她表示出於人道主義原因承擔500元以內的賠償。
對於孫經理提出的解決方案,許妻是不認同的,她直言稱是和丈夫是來店裡消費的,而你們店又認可消費者是上帝的說法,那麼我這件事情你們不要負責嗎,況且如果店員不把車位上鎖我們就不會撞上去,所以你們要對此事負責。
之後許姓夫婦還喊來了城管人員,對方表示只負責管理道路上的佔用城市道路,這飯店的停車位不歸他們管。後來飯店的老闆趕了過來,他拿出1000元來了卻這件事,而張姓夫婦也沒有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