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現在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交通工具,在方便數以億計老百姓出行的同時,如果不管理得當,也會造成很大的道路安全隱患,近些年電動車規範化實施以後,一直都在針對電動車騎行行為的嚴管,而另一個方面,如今也格外得到重視,那就是對於車的管理,即日起,嚴查電動車這類行為,查到最高罰10萬,車主、商家注意。
改裝電動車被下禁令在電動車發展初期,覺得電動車續航太差,給電動車加裝個電池太正常不過,尤其外賣行業,需要速度和續航,經常會對電動車進行改裝,不過,隨著電動車規範化以後,這樣的行為被下了禁令。
電動車出事故,除了本身存在違反交規的行為,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速度快,尤其很多小青年,摩托車被禁以後,就改裝電動車尋求速度與激情,前段時間上海就曝出有人把電動車改裝到時速168公里/小時,比摩托車速度都要快,而也經常能看到有改裝電動車發生事故,如此情況,相關部門不得不採取管理措施,保障老百姓出行安全。
多地出臺改裝電動車處罰標準近日,甘肅蘭州釋出了《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對於拼裝、改裝電動腳踏車的違法行為最高罰款五萬元。改裝行為包括改裝電機、腳踏板、限速、加裝車篷等等。除了對改裝者會開出高額罰單,對於騎行電動腳踏車的駕駛人,也會進行100元罰款,還會視情況對車輛予以收繳。
其實,在蘭州之前,多地就對電動車改裝出臺了處罰標準,廣西南寧對改裝電動車的改裝人每輛車處罰1000元,駕駛人處罰500元,浙江對電動車改裝人處罰最高10萬,駕駛人最高300元處罰,江蘇對電動車改裝人最高罰5萬,駕駛人罰200元並暫扣電動車。
我們可以從以上看出電動車改裝處罰力度之大,不過,小行家覺得,電動車改裝如果對於嚴重破壞了安全性的,確實應當嚴懲嚴罰,不過,對於電動車那些不會影響到安全駕駛的,是否存在放寬的空間,比如腳蹬子的拆卸,其實這樣的改裝不會影響到安全駕駛,而汽車改裝也都會適當允許不影響駕駛的改裝行為,而電動車的風險比汽車小太多,管理空間其實還可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