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情況,我們可以忽略;但是有些問題,卻應當重視。
12月22日,湖北襄陽。
有一名家長向媒體反映,說自己正在上一年級的6歲兒子在課堂上,因為內急想要上大號,所以便大聲示意老師。
“我要上廁所,我要上廁所”
但是卻遭到了無視(沒有扭頭),最終不能上廁所解決的他只能被迫拉在了褲子裡。
這個寒冷的天氣,拉在褲子裡,確實讓家長十分心疼。
卻未被理會,最終拉在了褲子裡,家長表示自己不能理解,非常委屈。
就學生家長所說,在學校實行的是集體上廁所這種方式,孩子下課的時候也跟著集體一起去了。
但是可能孩子最近肚子不太舒服。
對此,老師迴應稱,她當時講課太投入了,沒聽到。(有刪改)
“上課的時候,他舉手我怎麼能想到他是要去上廁所呢?
他拉了褲子,我不得聯絡你(家長)麼?
第三節是體育課,第四節是數學課,他拉了褲子裡,沒和我說。
和我說了,我們絕對會打電話。”
“他現在坐最後一排,他喊我真的沒聽見,我們必須講得很大聲,要不然不是每個孩子都能聽到,是我講得太投入了;上課時間也可以讓他們去廁所。”
缺舟:
昂~確實這個佔著理,說話底氣都不一樣,但是呢,我們仔細來想想這件事,老師說的可能就不是那麼絕對了。
第一,孩子的個人表現情況
其實我們自己心裡都清楚,不論是家長還是老師,甚至是學生本身,他們就有一種心理暗示。
坐在最後邊的同學,一般都是調皮搗蛋,班裡的不安分因素。
因為最後邊,你自己玩,老師看不見,也不想看見,對他或者對老師來說都是省心省力的。
至於有一些孩子在老師眼皮子底下,有可能是老師覺得還有挽救的空間,或者說是家長背後使了勁。
就以這個孩子在採訪時所表現出來的聲音響度,在一個密閉的教室裡,老師聽不見的機率是比較低的。
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有可能是這個孩子平時就喜歡接著上廁所遁,出去胡溜溜,所以這次老師的情緒比較浮躁,沒有去管,結果就造成了這種事情的發生。
第二,個人情緒佔了主導
以上的事情,是我們的猜測,但是也有事實的地方。
那就是孩子舉手示意了,身為老師看見孩子舉手示意,不論他的初衷是什麼,都應該聽取他們的訴求。
畢竟他們還不是成年人,有些思維顯得過於簡單,往往就是想到什麼說什麼,而我們又強調所謂的課堂紀律,要想提問先舉手。
老師明明看見了,卻沒能及時詢問,總而言之,具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第三,以後對孩子教育到位
整個態度是咄咄逼人,最後說了這麼一句話。
我們確實不願意多想,這個所謂的教育到位,是指以後面對這樣的突發情況呢?還是對於孩子再度出現這種問題,所表現出來的態度。
難道不是應該對於老師的教育到位麼?
孩子已經做了以自己的年紀所能夠做的,只不過是因為老師的不在意,無視,或者說是不負責任,才導致瞭如今事情的逐步擴大。
沒有人可以不錯,也沒有人不能不認錯。
老師需要有權威,但不是絕對的權威,說一句:“我錯了,下次遇到這件事情會注意”,不是那麼難的。
千錯萬錯,都是學生錯,老師沒錯,就這件事情來說,我不那麼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