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們一旦到了結婚的年紀,無論多大家裡人都會催著找個物件,安排相親。但是在相親時也要注意,也會有心思不正的人以相親為藉口而做出違法犯罪的事。所以為了自己去相親固然是好事,但一定要擦亮雙眼,可不要被不法分子得到可乘之機。
據悉李女士在浙江杭州工作,因為自己今年已經29歲,所以去參加了相親,透過相親李女士認識到了成某。之後兩人就經常在一起吃飯,也經常在網上聊天。兩人也比較投緣。前後相處了近一個月的時間。
李女士稱在事發當天兩人約好了一起逛商場,之後兩人就在成某的車上聊天。成某便開始對李女士動手動腳,提出想和李女士發生關係。李女士稱自己當時情緒比較激動,說你這是犯罪,是違法的行為,之後成某便開始安撫李女士,說自己以後會對她負責,而後兩人便在車內發生關係。
在此事過後沒幾天,當時安排兩人相親的媒人聯絡到成女士。媒人稱男方說你和他屬相不合,兩人就這麼算了吧。當時李女士就蒙了,但是在冷靜下來之後,李女士認為之前與成某發生關係是被強暴了,對方是在騙色。
之後李女士也找到自己的朋友,打算去找成某交涉,但是兩人之後在成某的車裡找到了一個拆開的避孕套。之後李女士便覺得自己是遇到了相親騙局。
之後成某還編造李女士的謠言,稱李女士是離異,有沒有小孩不知道。李女士聽見這種言論心理崩潰了,自己明明戀愛都沒談過幾次,怎麼就成了離異人士。
經電話聯絡成某瞭解到,成某稱兩人當時是兩廂情願的,並不存在什麼強迫不強迫的。對於造謠李女士離異一事,成某表示是自己猜的,其他的事情自己也不願多說。
事情發生之後李女士便向當地的派出所報警。警方目前表示仍在調查此事。現在李女士決定準備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之後經過諮詢律師瞭解到,如果要證明是強暴就需要證明雙方是非自願行為,成某散佈李女士謠言一事,可能會構成侮辱誹謗罪,但也是需要李女士提供成某對外宣傳的一些證據。
對於此事,有網友認為成年人應當具備辨別真假是非的基本能力,如果真的是遭遇施暴應當採取反抗的行為,但是李女士並沒有反抗,並且也沒有選擇在第一時間報警,所以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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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士心態有點小問題,太急功近利,想問題簡單了,以為交給對方就成功了,失得其反,對方太容易得到,不珍惜,反而掉價,控制情緒沒把握好,什麼都賠進去了,教訓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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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個巴掌拍不響,心懷鬼胎就是為男女主人公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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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只有一種解釋:不合腳。換句文化話:合不來、不適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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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願女人自己,怎麼可以這麼隨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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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描述一下細節,我們怎麼幫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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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你是小孩?你不願意他能成嗎?說明你太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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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遇上流氓了,輕易越過自己的底線後悔也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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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這事不能怪男方,是女方給了男方機會,責任不在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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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可能是李女士撒謊,當時是同意的,是為了討好男物件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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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這樣的女人幸運沒娶到,不然的話,夠你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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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難道是試婚嗎?女人還是要保重愛護自己一下就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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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自己明明戀愛都沒談過幾次,怎麼就成了離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