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山東鄒城的張偉華,因為曾經被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資訊,自己莫名其妙的背上了盜竊和賣淫的案底,為此警察懷疑她是不是蹲過牢,連丈夫也在懷疑她是不是曾經有過不良行為。
在2019年6月4日時,去看守所內看望自己的朋友,在給警察背誦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時警察問其是不是曾經坐過牢,此時的張偉華十分納悶,自己從來沒有犯過法怎麼會坐牢呢。在自己跟警察核對了兩遍身份證時發現,自己的身份資訊卻是曾被這個地方看押過。
此時的張偉華十分的納悶,就去了當地的派出所去詢問的自己檔案情況,在派出所查到自己之前曾因盜竊被判刑,而想要了解到具體的情況則需要去犯案地派出所去調查,然後該女子就去了當時案件犯案地去檢查情況。根據派出所建議下,張偉華去當地法院調取了當時犯案的案宗。
而在張偉華調查案宗中表示,所有被拘留的時間點自己都曾在廠子裡面打工,並沒有去過當時的案件發生地,而在張偉華的丈夫知道了其的罪名也十分懷疑其曾經有著一段不堪回首的曾經。為此倆人經常會因為此事吵架。
而當張偉華十分鬱悶將此事告訴自己的好友時,好友卻告訴她現在村子裡的人就懷疑曾經張偉華在廠子裡工作的時候是不是在外面幹什麼壞事。張偉華就十分的委屈,隨後就多次調閱當時的犯案案宗,在多次調查後發現調查後發現上面的簽名字跡均不是張偉華和張偉華的家人,上面對於家人的描述均不是自己的實際情況。
在調閱案宗時發現案件的簽名中有一欄是張文娜,而張文娜是自己在很久之前的曾用名,而這個名字自己的親屬現在也會叫,所以此時張偉華懷疑盜用自己身份的人很有可能是對自己十分了解的親屬朋友。
而看到法院所提供的裁決書上,有著徐珊、李娜等多個曾用名,根據這一點,張偉華想起了很久之前,弟弟在網咖交過一個徐珊的女朋友,弟弟也曾經將這個女孩帶到了家裡過。後來張偉華調查得知,這個徐珊曾經也是假的名字。
隨後,在警方透過張偉華和當年判決書上的指紋所比對,發現並不一致,便開始對當時的案件進行了調查。
2020年7月,張偉華的代理律師向法院提出三個月內撤銷兩條張偉華身份被冒名的兩條違法犯罪記錄,並向當時對於張偉華姓名以及身份被冒用後錯誤判決的15位涉事司法工作人員以翫忽職守等罪名向法院提出控告。
2020年12月18日,該案法院進行宣判,表示撤銷當時張偉華被判的兩條判決書,對於當時冒名頂替者判處6個月刑罰,罰金4000元。
而據張偉華的代理律師表示,下一步他們將對於當時涉事的15名司法人員提出控告,並提出國家賠償申請。